价值9亿元的广州污泥处理招标大单,吸引了众多竞标公司参与。尘埃尚未落定,即已引发质疑、甚至被举报
2015年5月19日,广州市水务局公布污水厂污泥处理项目《招标公告》,拉开了一起标的额为9.154亿元的大单争夺战序幕。
这可能是中国迄今最大的污泥处理项目,所有费用将由财政埋单。此标的包括广州市猎德(4.22亿元)、大坦沙(1.96亿元)、沥颍(1.85亿元)、西朗(0.774亿元)和京溪(0.35亿元)等五大污水处理厂的5个项目。其后,还有38个污泥干化项目,待此次招标完成后再上。
按广州官方说法,之前广州每天2700吨左右的污泥需外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厂支付运输费和处理费,因而成本较高。这使当地政府下决心招标在本地处理污泥。
原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现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水投)总经理吴学伟曾表示,以广州市石井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为试点,通过污泥干化技术处理,将污泥干化到30%-40%含水率后,费用为268元/吨。这比原来每吨处理费用节省了70多元。
广州市48座污水处理厂和新建、扩建的19座污水处理厂近两年都要上马污泥干化减量设施。因而,这轮规模巨大的招标共吸引了48家公司、21个联合体参与。从长远计,捷足先登者未来开拓广州市场的意义可见一斑。
8月17日,广州污泥9亿元大单基本尘埃落定,以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优特利)为项目操作方的联合体以约7.1亿元投标价格,将猎德、大坦沙、沥三个污水厂污泥处理项目全部拿下。
但随之而来的是,这场招标被业内人士发网文声讨,最终被参与投标的广州泰历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泰历盟)举报至中纪委。
有无“量身定做”
对广州市水务局公布的《招标公告》的质疑首先来自网上。
按《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需在中国大陆有正在运行的质量合格项目,且生产规模达到6tDS/d(为每天的固形物总量,处理后污泥含水率30%-40%),累计污泥处理量达到540tDS或以上。
一位从事污泥处理的技术人员以“泥客庄主”为网名发文指出,含水率30%-40%的污泥6tDS/d,意味着干化处理量仅15吨-20吨/天,这是一个中试水平的干化机。累积处理量540tDS,则意味着干化处理天数仅90天而已。如此具体的低“门槛”令人生疑。
记者采访多名业内专家皆不愿讨论广州招标事件,但其中一位称,“泥客庄主”的文章不少业内人是认同的。
按《招标公告》要求,“在广州市没有业绩或者没有通过9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和工作日)监测的其他中标人,需要建设具有1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处理60吨含水率80%的污泥干化建设试验并经确认合格和验证可行后,方可开展全面建设和调试。”但在广州已有项目的企业,不受此限。
这意味着只有在广州做过已有项目,或是在当地做过中试的,才具备招标资格。如果进行中试,所需试验机加上三个月的试验成本需投入几百万元。结果若不被认可,中标人需承担几百万元的损失。
“泥客庄主”透露,在广州做过项目、且还是中试项目的唯一一家公司,便是优特利。早在2013年11月,优特利就中标试点项目——广州市石井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减量技术改造中试项目(下称石井中试项目)。一个重要的背景是:此轮招标大单正是比照石井中试项目设定的技术路线。
由于在广州做过这个路线的企业,仅有优特利一家,广东本土一些资历较深的污泥处理企业没有参与这轮投标。
但广州市水务局招标首轮资格审查公司名录显示:一些没有污泥处理资质的建筑公司反而参与了此次投标。
广东省环保厅对广东污泥处理企业实行严控服务经营许可证准入制度,目前拿到广州市环保局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仅有23家。优特利并不在这23家企业之列。
泰历盟举报信亦称,广州市水务局在招标中设置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量身定做”条款。公开信息显示,泰历盟自2012年介入广州污泥处理业。
泰历盟例举: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招标公告中,多次出现要求中标人提交试验结果等相关条款,对于中标人提交试验结果是已经在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建设试验并经确认合格和验证可行的项目的,可以直接中标:而在广州市没有业绩或者没有通过90日历天监测的其他中标人,即使其他地区有同样业绩,中标后都还要经过试验期的考核后,才能确定是否合格。这显然违反了招标投标法。
泰历盟据此认为,招投标公告中关于提交试验结果的条款“明显是为目前已经在广州地区污水处理厂有业绩的特定企业‘量身定做’”。
举报信里写道:事实上,在招投标阶段,每个投标人均已提供相应的业绩招标人实地考察,这说明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技术工艺都是能够满足该项目的招标要求的。如果认为广州市污水厂污泥与其他城市的污泥性质不同,应当提出泥质不同和难干化或容易干化的理由。但从招标文件提供的泥质指标参考数据来看,并未显示出原则上不同的指标。
国家《招投标法》相关条款明确禁止“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串通投标”等行为。
《招投标法》要求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勇说,如果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真实存在上述行为,则可能导致罚款、中标无效,甚者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利害关系如何界定
8月17日,以优特利为项目操作方的联合体以约7.1亿元投标价格,将猎德、大坦沙、沥3个污泥处理项目全部拿下。仅余西朗、京溪两家污水厂有待公示,这两个项目体量和投资较小。
优特利联合体组合是,优特利为项目操作方;与优特利一起操作石井中试项目的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工程公司;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土建施工;设计则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按广州市水务局要求,此轮招标项目全部统一采用“深度脱水+热干化”工艺。
一位广东业内专家分析,“深度脱水+热干化”工艺在很多地方的污泥处理处置中都有应用,已比较成熟。不过,当前污泥处理处置主要工艺有污泥厌氧发酵、污泥好氧堆肥、污泥焚烧发电、污泥卫生填埋、回转窑干化、板框二次压滤、固化剂稳定等。而板框二次压滤在国内的污泥处理处置中使用较多。
这位专家指出,像广州这种大城市,污泥处理处置采取多样化方式更合适。
泰历盟在举报信中披露,时任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吴学伟的专利被作为广州市污泥处理处置“浓缩+深度机械脱水+热干化”工艺路线而强行推广。
一份名为《一种污水污泥浓缩脱水好氧风干一体化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显示,其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均为广州普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普得环保)。这份专利号为200910192762的发明设计人,包括钟环声与吴学伟等5人。
据《财经》记者了解,普得环保拥有的数个专利中,发明设计人均有吴学伟的名字。申请这些发明专利时,吴学伟正出任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
普得环保的法定代表人是陈可。据工商注册信息显示,2012年成立的优特利,股东就包括陈可。优特利在2013年11月获取了中标石井中试项目。
举报者因此质疑,吴学伟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在普德环保参与的专利与优特利合作,并作为广州市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路线推广,客观上促使优特利在石井中试项目中标。
一位知识产权律师对《财经》记者分析,只要具备专业能力,副局长成为专利发明人也正常,不能因副局长是发明人之一,好的技术就不用。不过,现在的情况也不能排除关联招标的可能性,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在招标过程中申报相关情况,并作适当的回避。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但黄勇表示,上述《条例》中并没有对“利害关系”做出更为明确、具体的界定,所以上述的情形是否属于“利害关系”,还应该由本次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裁量。
吴学伟已在8月初从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调往广州水投出任总经理,彼时距泰历盟举报他不到一个月。10月19日,吴学伟短信回复记者称,他已不在广州市水务局工作。他拒绝对其与关联公司的相关专利事宜发表任何置评。
举报者泰历盟总经理邓穗则表示:“事情过去就算了,天下大得很,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技术路线分歧
目前,广州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量每天在2700吨左右,含水率高达80%左右。处理能力不足、臭气扰民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州。广州市水务局在给《财经》的书面回复称,污泥处置一直为市民所关注,如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环境事件。
广州市水务局在2013年3月提交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一份《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提出将污水厂污泥在厂内干化减量,然后运至水泥厂、发电厂、垃圾焚烧厂焚烧,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
按该技术路线,广州市水务局选取试点,以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方式建设,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带资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调试,经初步验收后,还需进入为期90天的连续生产试验期。由广州市净水公司委托具备省级或以上资质单位同步进行连续90天的监测,监测各项指标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方正式确定为中标人。
这一技术路线经审议后,广州市政府决定建三个不同工艺路线的试点,招标后,择优比较技术确定其他各厂的处理方式。然而,在三个试点中,只有石井中试项目完成了。
公开数据显示,石井中试项目投资3973.35万元。至今,该项目尚未验收。不过,最终广州市确定的技术路线还是以石井试点为基础。
石井中试项目招标受到质疑的是,在技术部分综合评分表中,对于能源结构合理性要求能源唯一采用电能的才可能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上述广东资深专家称,污泥热干只能使用电能似乎不合理。其好处是占地小、速度快,相对干净,但耗能高,随之排出大量污染气体也会使污染转移,且用电成本不菲。污泥处理处置通常采用廉价的能源,一般的污泥热干可使用沼气、生物燃料或余热间接热干。
尽管存在电能会导致成本和能耗增加的反对声音,广州市水务局仍充分肯定了石井中试项目:石井污水厂的污泥干化减量试点与之前的处置模式相比,具有占地少、能耗低、无臭气等特点,且生产全过程均在厂内实施,利于监管,总体环境效益好。
广州市水务局表示,石井中试项目建成至今,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政府、市人大及相关单位领导,环保行业的专家学者对石井污泥试点项目也进行了考察。
但举报者提出,这些领导赴石井项目考察期间,该项目并未通过验收。
不过,按既定思路,猎德、大坦沙、沥等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都是以石井中试项目技术路线为基础。
按广州市水务局的计划,未来污泥干化减量工作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新建污水处理厂需同步实施污泥干化减量设施建设,已建污水处理厂也将逐步完成污泥干化减量设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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