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省湘电新能源褒忠山MW、昌山50MW、天子山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编制。招标人为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电新能源褒忠山MW、昌山50MW、天子山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2、项目地点:褒忠山、昌山、天子山
2.3、建设规模:风电场装机容量为50MW;
2.4、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2.5.1第一标段:湘电新能源褒忠山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5.2第二标段:湘电新能源昌山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5.3第三标段:湘电新能源天子山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6、本项目投标人可针对任意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按照已确定的定标办法,投标人可同时中得多个标段。
3招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 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3.6 投标人需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近三年已设计投运五个50MW以上的风电场可研报告。
3.7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3.7.1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3.7.2 投标单位提供所有风电项目成功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主要内容页)。
3.7.3 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设总)和主要设计人员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7.4 按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单位概况表。
3.7.5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