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汽集团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乘用车”)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双方就广汽乘用车拟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投资新建广汽自主品牌新疆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投资16亿元自主品牌首次落户新疆
公告中指出,广汽乘用车将在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三个月内在开发区(头屯河区)成立广汽乘用车新疆分公司,投资新建广汽自主品牌新疆项目,项目占地约500亩,按20万辆/年规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一期5万辆/年,二期实现至10万辆/年,一期、二期总投资预计1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预计13.5亿元(总投资额和固定资产投资额以经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为准),主要生产本公司自主品牌传祺系列产品(包括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
投资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广汽乘用车完成广汽传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子公司的注册登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应明确告知开发区(头屯河区)颁布实施的支持政策及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广汽乘用车政策支持。
借丝绸之路经济核心地带发展新能源汽车
根据之前的报道,此次广汽集团投资16亿元成立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一方面是响应新疆广东签署加强产业援疆合作协议,另一方面则是借助新疆丝绸之路经济核心地带的优势,以及国际国内“两个13亿人”的庞大市场,大力推广新能源产业。
此前广汽集团赴新疆实地调研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指出,近年来,随着自治区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已经具备了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基础和条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论是新疆所在的我国西北地区,还是周边国家和地区,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都在不断增长。
目前,新疆正在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研究和规划,力求高起点、高水平推动这一新兴产业发展。广汽集团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有基础、有经验,可以与新疆优势互补,积极开展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项目尽快在新疆落地,争取建成全国先进的、有影响力的示范项目。自治区有关方面要做好对接服务工作,为项目推进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