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相关渠道获悉,福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清流为引进吉阳光伏招商项目,共违规向投资方出借财政资金2.3亿元,自2011年至今未能收回。今年6月份,相关责任人——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原清流县委书记梁奕章被立案审查。
清流县的招商借款模式,克隆自福建省的另一个扶贫开发重点县霞浦县。早在2010年9月,涉案的江西新余吉阳投资有限公司分两次从霞浦县财政借款1.5亿元,用于注册成立霞浦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当时主导该招商借款事宜的,正是时任县长梁奕章。
在清流县委书记任上被当地百姓戏称为“凉习习”的梁奕章,曾任福建宁德市闽东日报社副总编辑、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正处级招商中心主任职务,2009年9月后转任霞浦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11年6月25日从闽东交流闽西调任三明市清流县委书记,2015年4月30日起被调任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直至落马。
一纸借款协议 几多招伤玄机
2010年和2011年,全球光伏产业正面临产能疯狂增长之后的极度深寒。位于福建闽东的霞浦县和闽西的清流县却逆势扩产,先后对外宣传要打造大型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项目全部达产后可实现产值500亿元和150亿元。
这两个大放卫星的招商项目,却连公司注册资金都要向当地政府拆借。
笔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2010年9月4日,由梁奕章担任县长的霞浦县政府与江西新余吉阳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超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和《关于超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补充协议》。
投资协议约定,新余吉阳公司在霞浦县注册组建霞浦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亿元,并计划投资48条年产能为1920MW超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其中设备总投资30亿元(不包括土地和厂房)。整个投资项目分期实施:项目一期投资建设12条年产能为480MW超薄晶体硅太阳能生产线,其中设备投资约7.2亿元,项目一期建成达产后,年可实现产值约50亿元,税收2亿元以上;项目二期投资建设12条年产能为480MW超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其中设备投资约7.2亿元(不包括土地和厂房);一、二期建成后,可实现产值约100亿元,税收4亿元以上;项目三期投资建设24条年产能为960MW超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其中设备投资约15.6亿元(不包括土地和厂房)。整个项目3年内全部建成达产后,年可实现产值约200亿元、税收约8亿元。
根据投资协议,为支持上述建设该项目,霞浦县政府应向新余吉阳公司提供7500万元人民币借款,而《补充协议》将借款数额增至人民币15000万元。另外,霞浦县政府应协调某银行福建省分行为霞浦吉阳建设项目出具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为项目一期3亿元人民币、项目二期4亿元人民币。
该人士透露,为组建注册资本金达3亿元的霞浦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吉阳公司于2010年9月26日将第一期注册资本金7500万元汇入霞浦县的验资账户,霞浦县政府于2010年9月27日将第一期借款7500万元汇入新余吉阳公司账户,霞浦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于9月30日登记成立。新余吉阳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将第二期注册资金7500万元汇入验资账户,霞浦县政府于2010年12月24日将第二期借款7500万元汇入新余吉阳公司账户。
以法人独资身份投资福建霞浦县和清流县光伏项目的江西新余吉阳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实力并不雄厚。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新余吉阳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7日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工业基地登记成立,注册资本40000万元,目前实缴出资额8000万元,其中2000万人民币股权和投资权益被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行冻结。
来自霞浦县的招商协议显示,吉阳新能源太阳能电池项目的招商落户有个前置条件,霞浦县政府里要垫付500亩工业用地出让金和高标准厂房建设的资金。而公开报道称,当地政府的该项前期投资近三亿元。
由政府出借注册资金、垫付土地出让金和代建厂房的霞浦光伏项目,自首期项目建成后即处于停产状态。江西新余吉阳公司未能归还两期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也未能依照协议在“一期项目投产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昔日热火朝天的重点招商项目,沦为虎头蛇尾的“招伤”项目。
主官毁三观 清流也难留
成立日于2011年10月20日的清流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所以落户清流,与梁奕章当年6月份由霞浦县调任清流县委书记不无关系。
与笔者熟悉的一位媒体人士透露,吉阳光伏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孙良欣曾表示,梁奕章调离后的霞浦光伏被当地主官一再唱衰,他们的投资项目得不到应有的便利和尊重,而在清流的待遇则截然不同。
根据2012年3月底的相关媒体报道,清流超薄太阳能生产项目是省级重点项目,总投资50亿元,占地约500亩。项目落户后,清流县组建项目班子,各部门协同配合,共担任务,迅速推进证照办理、土地平整、网管铺设、供水供电、建材调运、厂房建设、设备订购、人员招聘等各项工作,并以专题会、现场分析会等形式解决项目建设过程遇到的困难问题,强力确保项目按序时推进。
该人士告诉鼎纪(微信号djzgdj),得到了应有的便利和尊重的清流县光伏项目,其落户条件也不外乎如下核心条款,即由政府借款、垫付土地出让金、代建厂房和协调银行授信贷款。但在号称完成2.3亿元投资和一期4200平方米厂房主体建设后,这个光伏项目也同样难逃烂尾停摆的命运。
在梁奕章被调流清流后,吉阳光伏项目背后的相关问题纳入纪检部门视线。2016年初,三明市的一份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通报显示,三明市委针对清流县在原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未收回的情况下,还继续违规出借20笔共计6616万元财政性资金问题,作出“严厉追查、全力追款、严肃问责”整改部署。随后,针对省委巡视整改不落实、不到位情况,三明市委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建立纪律审查、专案调查“两个工作组”协调推进,对涉及违纪问题相关人员开展纪律审查,对涉嫌经济犯罪问题企业开展立案侦查。
6月29日,三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消息称,清流县原县委书记梁奕章等心存侥幸、不知止、不收手、顶风违纪,涉嫌严重违纪受到立案审查,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梁奕章因清流光伏项目落马似乎早有征兆。6月14日,三明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中“一案双查库”页面显示这样一则信息:清流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县财政局原局长兰根旺对出借资金没有严格监管,没有认真审核抵押资产,缺乏综合性安全举措,对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报告,导致出借资金存在风险等问题,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据福建省三明市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向鼎纪透露,清流县财政局原局长兰根旺没有认真审核的抵押资产,应是吉阳公司位于清流县工业园区的机器设备等动产。这批由吉阳公司生产的内部自制光伏机器设备,抵押时给当地政府的报价接近5亿元,前后共向清流县财政借款2.3亿元没有归还。
公开信源显示,针对清流县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当地已对包括原县委书记梁奕章、时任县长后任县委书记冯明生在内的17名领导干部问题整改不力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廉政谈话7人、轻处分和组织调整5人、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人、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人,追回资金2170.74万元…
早在梁奕章未被双规的2016年2月底,三明市就成立了由公安、审计、物价、开发区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对清流县吉阳新能源公司的有关机器设备和外围辅助工程进行价格认定,最后认定吉阳光伏项目在清流县的投资标的物仅为929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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