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报道:近日,台州市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对台州未来几年的新能源应用、商业、产业发展模式都做出了规划,新能源公交车、政府公务配车、充电桩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等均已排出日程表,并将制定出台《台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对台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
按照方案要求,计划到2020年,台州所有城区公交车更换成新能源汽车。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
方案还明确提出,将引导社会资本组建新能源出租车公司。并鼓励传统出租车服务公司在更新和新增出租车时选择新能源出租车。具体的扶持政策将由市经信委负责牵头制定。
此外,台州市还将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扶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民营资本在台州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并将探索“微公交”形式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
台州市还将对社会车辆配套基础设施采取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引进专业化运营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据了解,台州市将在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园、动车站、机场等场地规划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按照规划,到2016年底,将建成7座充电站、1000座充电桩。到2020年,将形成布点均衡、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值得关注的是,台州市今后新建的住宅配建停车位也要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要达到总停车位的10%以上。
该方案提出,台州市将坚持新能源车的推广应用与产业培育相结合,并鼓励自主创新。要求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并将扶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电池、电机、电控、充电设备等关键零部件产品的技术攻关,鼓励企业与世界前沿技术接轨,带动台州汽摩配产业转型升级。
台州主要目标将是,以新能源汽车应用为契机,推动台州的产业链向整车制造、核心零部件、运营服务等各环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