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报道:天津已开始受理小客车“其他指标”申请事项,预计1月16日可通过网络报名和窗口报名方式接受办理;首次竞价、摇号时间及有关具体办理事宜,请关注1月15日市交通港口局政务网发布的公告。
此次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增量指标包括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
1月2日上午天津一位市民已成功申请购置新能源车辆指标,成为本市首位获得小客车“其他指标”的申请人。
节能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小客车。
新能源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或者燃料电池小客车。
申请材料 需携带原件及1份复印件
申请“其他指标”时,市民需携带哪些材料?根据《办法》,申请人携带的材料都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
购置新能源车辆,个人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单位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市民如因离婚需要进行车辆转移登记的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车辆归属判决书或由公证处公正的财产分割协议书,车辆产权证、行驶证。
如因继承需要进行车辆转移登记的需携带:转移登记前后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归属证明(法院判决、调解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机动车产权证、行驶证。
市民个人被盗抢小客车如需申请其他指标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被盗车辆产权证、被盗车辆行驶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已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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