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网2016年8月9日报道:最近河北省衡水市的一些出租车司机没法上班了,因为他们的车辆在开满8年报废或者发生事故报废之后,没办法再更换新车。从今年3月1日开始,衡水市车管所要求所有新上的出租车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更换或新增的燃油车,不再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而据出租车司机反映,目前该市既没有充电桩也没有新能源汽车销售网点,在原有车辆报废后,根本无法上路工作。
笔者看到这则新闻时,第一感觉是诧异。报道提及在没有补贴、没有充电设施、没有新能源车销售的实际情况下,衡水市车管所坚决执行了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制定的政策,导致目前几十位的哥的姐赋闲在家。如果这则新闻没有所谓“反转”,那么,这一政策在制定阶段究竟有没有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到底有没有和各级政府以及相关运输管理单位进行协商?在“三没有”的实际情况下,草草推出的新政策到底又有多少可行性?
笔者认为,倡导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出发点是好的,方向是对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我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然而,很“美好”的政策真正执行起来,才发现政策根本无法执行,拍脑门制定出的政策就像小孩过家家,如此草率荒唐,让人大跌眼镜。对此,我们不禁要问: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时,有没有进行认真论证?有没有深入基层调查?有没有统筹分析广泛听取民意?有没有系统研究、深思熟虑……当这些本应无需被质问的问题一再出现,长此以往,损害的不只是政府的公信力,还会失去群众的支持。政策制定环节出现问题,政策执行部门也难辞其咎。如果有关执行部门不动脑筋,本本主义,只知道一股脑儿地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却完全不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也难说是尽职尽责。漠视群众利益、不切合实际的政策,不仅不会被认可,也很难真正执行下去,最终很可能草草收场或者不得不朝令夕改,从而使公信力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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