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快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我国控制温室气体行动目标的实现,发改委在2014年8月发布《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一批)基础上,继续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简称《目录》(第二批)),现予以公开。
《目录》(第二批)涉及煤炭、电力、建材、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机械、汽车、轻工、纺织、农业、林业等12个行业,涵盖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燃料及原材料替代、工艺过程等非二氧化碳减排、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汇等领域,共29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