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4-24 10:34:44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网络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374-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8《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1.《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日
相关附件:山东省 DB37_ 2374-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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