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2019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开启政府对单位内部充电设施补助的先河,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地方政府地补退坡之后,转而补助充电基础设施的政策落地。《指南》表示,对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以充电设施功率为基准给予补助,7kW及以下补助0.4元/W,7kW以上补助0.5元/W。补助范围为在2018年1月1日(含)至2019年6月30日(含)之间投运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要求未使用财政资金建设,和接入市级公用充电设施数据信息服务平台。
紧接着5月14日北京发改委发布,关于2019年拟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公用充电桩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36号),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公用充电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5月15日至5月22日。项目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可通过来电、来信方式直接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一般应署真实姓名或当面如实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55590299;电子信箱:cdzgongshi@126.com
附件:2019年拟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公用充电桩项目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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