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委〔2021〕51号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本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农业农村委制订了《上海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及市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及市有关单位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年度方案,并于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重点区同时报送典型模式总结。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
上海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进本市农作物秸秆高效循环利用,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农村环境改善,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及本市第四轮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的相关要求,实现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利用双措并举,2021年全市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各区及市属有关单位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进一步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优化秸秆还田技术路线,提升还田质量;确定合理的秸秆收集利用方案,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收集、贮运、离田利用。金山区作为本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推进秸秆离田利用,综合利用率应达到97%以上,重点支持基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典型模式。 二、支持政策 继续落实本市《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8号)精神,对本市(含域外农场)水稻、油菜、茭白秸秆的综合利用给予支持。 1.对水稻、油菜秸秆实施机械化还田的本市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及相关农业企业,给予50元/亩的资金补贴。 2.对收购本市水稻、油菜秸秆,并在本市实施秸秆离田利用的单位,按实际利用量,给予300元/吨的资金补贴。 3.对收购本市茭白秸秆并在本市实施离田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利用量,给予25元/吨的资金补贴。 4.对于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具体按照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政策执行。 5.对购置秸秆利用相关农机具给予定额补贴,具体按照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 三、重点工作 (一)编制“十四五”秸秆利用方案 市农业农村委充分依托专家力量,组织编制“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结合市级秸秆利用政策修订,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撑。各区和市属单位要立足资源禀赋,聚焦整区推进和全量利用,合理布局秸秆利用产业和收贮运体系,提升辖区内秸秆离田利用力度和深度,并编制形成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内容、任务指标和进度安排。 (二)持续推进机械化还田 各区及市属有关单位按照农业生产实际,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强化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机具的配置,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指导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按照规范技术标准和作业要求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单位的力量,加强科技支撑,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加强秸秆还田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储备与示范推广。 (三)鼓励开展离田利用 继续推进秸秆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结合本市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工作,形成一批以镇、村为单位集中收集、利用秸秆加工有机肥的示范基地。支持引导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继续探索秸秆饲料化利用渠道,支持畜禽养殖场和秸秆饲料加工企业购置秸秆饲料加工设备,推行秸秆收集、秸秆贮运和秸秆饲料加工等各环节的有机融合、有效对接,提升饲料化利用水平和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引进和推广秸秆原料化、能源化利用的新模式、新技术。 (四)做好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推进秸秆资源台账平台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统计,摸清资源底数与利用情况,及时做好数据填报、数据审核和提交等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科学有效。 (五)完善收贮运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培育秸秆收贮运服务主体。指导各区、乡镇政府结合当地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利用量,确定合理的秸秆收集处理方案,结合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培育壮大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和完善区域秸秆收贮供应网络,推进农作物秸秆收贮运专业化和市场化,逐步形成与本市秸秆离田利用能力相匹配的商品化秸秆收贮和供应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及市有关单位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结合生产实际,制定符合本区域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支持秸秆收贮运体系建设。金山区作为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工作重点区,要进一步明确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技术保障,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强化技术支撑 市农业农村委将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会同市级农技、农机技术推广部门,以及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根据我市农业种植结构布局,研究完善适合本市实际的秸秆还田、离田模式和技术要点。各区及市属有关单位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发布的技术要点,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抓好指导、推广和落实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按照相关文件明确的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力推进,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计划下达、指导推进、核查监督等工作。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与区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重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和相关政策的落实。 (四)广泛宣传引导 各区及市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组织召开现场会、培训班和技术讲座等形式,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和积极宣传本区域内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亮点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导考核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已纳入本市2021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各区要对照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本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机制,加强进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落实整改。市级将对照推进落实情况对各区进行督查考评。 附件:1.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模式 2.水稻秸秆制作食用菌基料技术模式 3.水稻秸秆制作饲料技术模式
相关附件: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