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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4-05 18:52:20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网络
  为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我委在前期征集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有关意见基础上,修改形成了《金华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4日。如有问题,请在2021年1月15日(周五)前反馈我委产业处。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李一硕   联系电话:0579-82469781   传真:0579-82469875   电子邮箱:werder@vip.qq.com   附件:金华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附件

金华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发改产业〔2019〕375号)文件精神,为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推动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推动氢能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聚焦氢燃料电池及整车产业,建设“金华氢谷”,打造全省氢燃料物流示范线,科学布局氢能基础设施,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培育,支持氢能终端产品推广应用,努力打造引领全省的氢能产业示范基地,长三角氢能产业重要节点城市、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强化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氢能产业政策支持奖励力度,加大招商力度,优化氢能产业布局,搭建氢能产业平台,引导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2.培育市场主体。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势,调动企业积极性,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促进氢能产业良性发展。   3.提升技术水平。聚焦氢能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建设,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攻关,实现相关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和整车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并实现产业化应用,形成完善产业链条。   4.加快示范应用。发挥我市省内交通枢纽地位优势,加大燃料物流汽车推广,有序推动和布局氢能公交、氢能源环卫车及大型氢能物流车等场景应用,加快加氢站建设。提升示范运营的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   二、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2020~2025年)。到2025年,氢能产业体系不断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越,推进一批氢能应用示范设施,全市氢能产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在产业链层面,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核心部件到燃料电池汽车、分布式能源等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以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动力系统集成等核心装备制造为重点,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力争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氢能龙头企业。建成加氢站15座以上,推进公交车、物流车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1000辆(其中2023年底达到720辆,各县(市、区)任务见附件),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   远期目标(2025~2030年)。到2030年,全市氢能产业规模大幅提升,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核心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引进和培育氢能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龙头企业5家以上,实现产值300亿元。建成金华市氢能产业创新研究院,突破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部件国产化率50%以上,商用车电堆寿命2万小时。建成制氢厂2家以上、加氢站25座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突破3000辆,技术、产业、应用互动融合和人才、制度、环境相互支撑的氢能产业生态圈初步形成,成为全国氢能产业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完善氢能产业链   1.建立氢源供给体系。充分利用市域范围及周边地区工业副产氢资源满足近期氢能产业发展需求的优势,规划建设兰溪制氢项目,结合天然气、电力、光伏发电等资源,积极落实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谷电制氢、天然气制氢协同组合的制氢供氢厂。积极协同周边地区规划清洁能源(风电、水电、核电等)制氢示范项目,逐步构建区外供氢和区内制氢相结合的低碳低成本氢源供给体系。(市发改委)   2.建立高效氢储运体系。加快建设质量监督氢能储运装备检验站,完善氢能高效储运体系,推进氢气长管拖车运氢的监管,开展氢气长管拖车提升压力运输和液氢运输示范应用。在“金华氢谷”涉氢专区实施输氢管道规划建设示范工程,引入储氢材料、高压储氢瓶、固态储氢等技术的研发单位,为应用创造条件。开展氢气压缩机,加氢站储氢容器、70MPa加氢机、加氢站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研究,合理选择加氢站站址,稳步推进加氢站建设。建设加氢站管理运行平台,加强加氢站监管,构建加氢站质量和安全监管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   3.突破燃料电池核心部件关键技术。依托金华市完善的装备制造业基础配套,开展催化剂、膜电极、双极板等燃料电池核心部件和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的研发与生产,打造全国领先的氢燃料电池核心部件配套基地,率先实现核心部件国产化,抢占国内市场高地。(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4.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品牌。充分发挥我市汽车企业资源优势,开展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含运输和物流车、公交,特种车等)整车的设计与制造,围绕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市场需求,打造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自主品牌,建成浙江重要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制造基地。(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中心)   (二)培育引进氢能企业   1.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引导氢能产业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加快创新发展,加大氢能燃料电池系统产品及核心零部件、氢气制造及储存设备的研发生产,培育一批拥有技术专利、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行业创新型优势企业。(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2.招引行业龙头项目。围绕氢能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产业对接,积极引进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氢能产业项目。(市投资促进中心、金华开发区)   3.培育发展配套企业。围绕氢能产业市场需求,着力打造一批研发水平高、制造水平高、产品质量高的“三高”企业,培育一批氢能产业装备配套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形成产业链示范和龙头企业。(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建设氢能产业平台   1.建设氢能与燃料电池工程创新研究院。开展燃料电池电堆、双极板、膜电极、催化剂、高速精密电机及驱动控制器、材料及表面工艺等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部件的技术创新研究,积极突破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加大技术的转移和成果转化,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料电池关键材料、部件的产业链。(市科技局、金华开发区)   2.建设氢能产业园。围绕氢能基础设施,氢燃料电池及核心部件、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设计与制造、氢能检测等四大核心领域,打造氢燃料电池核心部件配套基地、高性能氢燃料电池及系统总成研发生产基地和华东重要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制造基地。(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金华开发区)   3.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氢能)。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氢能)建设契机,围绕氢能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对氢源、加氢站、氢储运、氢燃料电池应用及其安全运营、监管等开展标准研究制定修订工作,努力构建涵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氢能技术标准体系。对标国际并适时引进转化国际标准,以高标准提升氢能技术水平,引领金华市氢能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   4.建设金华氢能国际科创园。围绕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引进氢能和燃料电池领域创新创业人才进驻科创园创业孵化,加速相关项目和创新企业成长,使科创园成为氢能产业人才、技术成果和产业的集聚平台。(金华开发区)   (四)拓展氢能应用市场   1.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应用。在公共交通、物流配送、渣土运输、园林环保等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氢燃料电池车辆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推广,打造全省氢燃料物流示范线,统筹规划氢能燃料电池物流配送路线,确保氢能燃料电池物流车连续运行。统筹制定燃料电池车辆购买、运行补贴与退出机制,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的使用效益。鼓励支持氢燃料电池技术在观光车、自行车、电动车、无人机、船舶等领域的拓展应用,积极推进氢能企业对接相关市场,开展示范应用工作。(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交公司)   2.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和备用电源示范应用。对接金华市光伏发电装置投产和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进光伏发电制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储能系统等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支持相关企业与通讯基站运营单位、工业企业对接,扩展氢能备用电源在金华通讯基站和工业企业的规模应用,加大金华市及市域外其他城市的推广应用。(市发改委)   (五)强化要素资源支持   1.集聚氢能产业人才。进一步落实好“双龙引才”新政20条等人才政策,通过揭榜挂帅等活动,全球招引人才团队。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氢能)等七大氢能产学研平台建设,开展氢能关键技术研究,以及大规模的氢能技术人才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本土化的“高精专”技术人才。依托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和国际氢标委等机构,对接国内外先进氢能技术资源,广泛引进国内外相关技术领域知名学者和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加大氢能产业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为氢能项目引进、前沿技术转化、氢能技术教育等提供长效的智力支撑,全方位打造金华氢能人才库。(市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金职院)   2.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在空间规划、规划定点及土地指标安排等方面优先保障制氢厂、加氢站及车辆运营场地等氢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氢能产业园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政府采购优先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政府和国资平台新采购车辆及更新车辆优先采购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环卫车、市政用车,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提供良好的应用场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城投公司、市公交公司)   3.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氢能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以财政资金为种子基金,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氢能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支持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和转化、产品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平台建设、重点企业成长扶持等。(市财政局、市金投集团、市金融办)   4.争创国家示范城市。加快对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攻关,引进重点龙头企业,形成完善的氢能产业链。加快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婺城区、武义县和金华开发区率先建设3座加氢站。加强技术创新、探索商业模式、丰富应用场景,积极对接省发改、经信、财政、科技等部门,对接相关地市,共同争创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细化金华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任务及配套政策,促进氢能产业健康发展。(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婺城区、武义县、金华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金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和金华市氢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作用,加强市县协调联动、部门协调联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氢能产业发展推进工作中的问题。谋划成立金华市氢能产业联盟,合力推进我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   制定氢能产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氢能产业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对氢能企业科技研发、重大氢能项目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运营等方面给予地方补助或奖励。   (三)加强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氢能产业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涉氢项目尤其是加氢站的审批准入,制定完善的氢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强化氢安全运营监控,强化对氢能生产、储输和应用中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并应从严做好安全风险化解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氢安全管理,逐步建立氢能源制、储、输、运、加注和应用在线检测系统,实时跟踪监测,强化氢安全教育,利用各类媒体普及氢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氢能源安全性的认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氢能应用宣传力度,提高燃料电池和氢能的社会认同度。建设氢能展示中心、氢能科普基地、氢能公园、氢能体验区、企业展示厅等,多角度开展氢能科学普及活动,提高社会关注度。提高媒体报道专业性,加强市内媒体引导和管理,以科学、专业和客观的态度宣传氢能。举办各类氢能论坛和产品展会,加强氢能业界对金华的关注度,吸引更多核心企业入驻和合作。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附件:2020-2023年金华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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