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能源局防汛抗旱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主汛期电力防汛工作的通知》。6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防汛办(运检部)印发《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强化主汛期电力防汛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做好电力防汛防灾各项工作。
今年,全国汛期呈现“降水多,年景差,涝重于旱”的特点,主要多雨带范围扩大。据预测,今年主汛期6~8月,长江中下游、淮河、嫩江、松花江、辽河流域可能出现洪涝灾害;登陆我国台风个数偏少,但强度偏大;6月有5次强降水过程,主要集中在中下旬,江南和西南等地降水明显偏多。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认清防汛严峻形势,清醒认识当前防汛防灾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电力防汛防灾各项工作。深化防汛隐患排查,全面落实防汛防灾措施,加强重点地区、重要输变电设施、疏排水设施及防灾避险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落实防汛防灾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消除、控制防汛安全风险。
此外,各单位要严守防汛调度纪律、确保水电站大坝度汛安全,严格遵守经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汛期水库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库容的运用要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加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确保汛情和调度指令畅通。加强防汛监测预警,有效防范应对汛期突发事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主动获取天气情况及汛情,预判防汛形势,提前采取措施;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保证防汛应急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汛期突发事件。
针对今年入汛早和形势严峻情况,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抓实抓好防汛具体工作。国家电网公司防汛办(运检部)、基建部、安质部及时转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227号)、《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综〔2016〕15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5号)等多个文件,部署传达各项防汛工作要求,统筹组织各单位开展了防汛自查、区域防汛互查、总部防汛督查,组织完成了输变配各专业及综合管理防汛隐患普查工作。入汛以来,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四川、安徽等局地发生汛情,给电力设施和供电带来一定影响,各单位快速反应,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全力抢修受损设施,快速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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