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2日,海上风电领袖峰会在宁波召开,在会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易跃春表示,到2020年底,我国海上风电并网规模有望达到10GW,如果电价保持不变,随着融资利率下降,电价等同于隐形提高,这有利于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整理演讲实录如下:
易跃春说,我国海上风电有自身的显著特点,在制订规划时应以近海资源为主,兼顾潮间带资源,同时关注未来的深海资源。随着风电技术标准委员会的成立和《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发布,我国有了自己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一批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得以推进。
易跃春指出,我国近海风能资源丰富。拥有18,000 多公里长的大陆海岸线,可利用海域面积多达300 多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海上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5—25m水深,50m高度,可开发的海上风电技术容量约为2亿千瓦,5—50m水深,70m高度海上风电可开发量约为5亿千瓦。其中台湾海峡的风能资源最为丰富,所以我们尤为关注台湾海峡和福建的海上风电开发情况。截至2015年底,国内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达到482万千瓦,已装机的海上风电项目为100万千瓦,其中已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为75万千瓦,位居世界第四。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十三五”重点推进的江苏、河北、上海、浙江等几个省。我国海上风电各种体系已经初步完善,目前,我国已发布《海上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及海洋水文观测规范》等15项行业标准,今后还将陆续开展更多能源行业标准。不到10年的时间,海上风电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很不容易的。当然中国海上风电无论是自身产业需求还是未来的发展,与预期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整个行业共同的努力。
易跃春说, 2015年我国海上风电技术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包括110 KV海上升压站安装、三峡新能源220KV海上升压站安装,此外我国海上风电设备制造能力也在逐步提升。2010年国家海洋局和国家能源局共同出台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从国家层面制定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于2014年6月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制定了海上风电的指导电价;2014年至2016年国家能源局相继出台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十二五”能源规划对中国海上风电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已经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国家已经制定、出台各类相关政策鼓励海上风电的发展,为实现我国海上风电健康快速发展,亟须在制度、政策、市场等方面做出重大变革,以便更好的推进“十三五”海上风电的发展。
易跃春表示我国海上风电专业队伍也初具规模,在勘探设计方面,形成了华东院、上海院、西北院、中南院和广东院等海上风电专业勘探设计能力;在开发建设方面,形成了以五大电源企业为主,积极推进一批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在施工方面,中交第三航务局、南通海洋水建、水电八局、龙源和振华港机联合等承担了海上风电的施工工作。未来海上风电施工将往专业化方向发展,如引进1800KJ级大型打桩锤、建造3000T级大型安装船,自升式安装平台等,配套精确定位、垂直度控制等核心技术能力提升。
易跃春说,“十三五”发展海上风电比“十二五”具备更好的条件,到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争取达到1000万千瓦。同时国内大容量、高可靠性海上风电机组将实现技术突破,勘探施工技术标准将加快完善,海上风电的度电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从政策角度来讲,加快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推动海上风电融资等相关扶持政策出台,加快建立完善的海上风电政策体系,为下一步更大规模的发展海上风电打好这个基础。
易跃春对全球海上风电的发展前景表示看好,美国、德国、英国都已经开启了海上风电的建设,到2020年底,全球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或将达到40GW,这其中中国的10GW装机将占据重要份额。
近年来,随着海上风电技术的快速发展,设计和建设经验逐步积累,海上风电投资逐步下降。2007年渤海海上风电项目的单位千瓦造价还高达2.6万元,2015年江苏近海风电项目已经降到1.6万元,这其中主要是风电机组设备降价和风电机组基础降价。在满足海上风电机组安全性、耐久性开发要求的同时,大容量机组成熟发展将是加快其制造成本下降的重要因素。而加快风电机组基础及施工相关标准的出台,优化适应于中国海况的海上风电机组的基础形式,提升施工工艺及技术水平,也是成本下降的重要环节。
未来的规划是努力实现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电价保持不变的目标。随着融资利率下降,电价等同于隐性提高,易跃春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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