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能生)函〔2016〕第213号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精神,加大秸秆资源化利用力度,减少露天焚烧,近期我司会同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组织遴选了秸秆 "五料化"利用19项技术,现予以推介发布。 请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大适合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组织专家、农技推广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集中培训,进行广泛宣传,整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努力形成农用为主、多元利用、产业发展、区域统筹的利用格局,力争实现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任务。 附加: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pdf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