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搜索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05 11:19:21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网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十八届五中全会、2016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都作出了明确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并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审定,现印发给你们。   农业废弃物量大、面广,用则利,弃则害。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纳入到本省(区、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中,作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平台,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制定配套政策,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从本地实际出发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请各地方每年12月底前向主管部门报送试点工作年度总结。

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 科学技术部

2016年8月11日

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据估算,全国每年产生畜禽粪污38亿吨,综合利用率不到60%;每年生猪病死淘汰量约6000万头,集中的专业无害化处理比例不高;每年产生秸秆近9亿吨,未利用的约2亿吨;每年使用农膜200多万吨,当季回收率不足2/3。这些未实现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农业废弃物量大面广、乱堆乱放、随意焚烧,给城乡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是贯彻中央有关“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关键环节,也是应对经济新常态、促投资稳增长的积极举措。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2016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和《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的有关决策部署,围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聚焦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五类废弃物,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方式,注重县乡村企联动、建管运行结合,着力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力争到2020年,试点县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80%左右,畜禽粪污基本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当季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废弃农药包装物有效回收利用。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和机制,辐射引领各地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具体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整县统筹。以县为基本单元,统筹规划县域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相关资金县级整合和投融资创新,科学确定综合利用技术路径,探索整县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   二是技术集成。针对不同农业废弃物特点,集成现有零散的利用技术,制定不同类别、不同区域的技术解决方案,探索多元化、立体式、组合型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三是企业运营。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建立废弃物标准化分类收集、规范化转运、专业化处理、商品化应用的运营机制,在农业废弃物转化增值中延伸产业链。   四是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农业废弃物种类分布、利用基础,相应采取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适应不同区域特色的利用模式,优化和选配建设重点,避免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二、试点任务   (一)探索有效技术路径   针对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不同废弃物特点,优化集成技术方案,探索有效利用路径。   ——畜禽粪污。围绕收集、处理、终端产品利用等关键环节,促进资源化利用。一是对不能自行处理废弃物的中小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散养户,实行干湿分离,干粪生产有机肥,尿液污水进行发酵处理,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堆沤积肥、有机肥加工等设施设备;二是由专业化公司、农民合作社或养殖场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农村沼气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运营,建设原料收集存储和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沼肥利用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实现沼气高值高效利用,沼渣沼液充分还田或生产商品化有机肥。   ——病死畜禽。围绕收集、暂存、处理等关键环节,促进无害化处理。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体系,建设专业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备相应收集、运输、暂存和冷藏设施,以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副产品深加工,生产工业油脂、有机肥、无机炭等产品。   ——农作物秸秆。围绕收集、利用等关键环节,促进多元化综合利用。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途径,着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一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深松机等设备,促进秸秆就地还田;二是加强专业化养殖企业和饲料企业生产优质粗饲料产品,建设青(黄)贮窖,购置秸秆收割、收集和处理设备、蒸汽膨化设施设备等;三是专业化企业生产固化成型燃料沼气或生物天然气,建设秸秆收集、固体成型或厌氧发酵和提纯设施设备;四是专业化企业生产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建设堆肥车间,购置秸秆收集、破碎和堆肥等设施设备;五是专业化企业生产秸秆板材和墙体材料,购置秸秆收集、打包和板材生产等设施设备。   ——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围绕回收、处理、奖补政策制定等关键环节,提升再利用水平。研究制定《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完善农业地膜产品标准,提高标准准入,鼓励回收地膜。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探索综合利用模式   综合考虑区域地型地貌、气候特点、产业现状、生产生活方式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按照环境问题相近、强化源头治理的原则,聚焦种养密集区,将试点重点布局在南方丘陵多雨区、南方平原水网区、北方平原区三个类型区。每个区域以种养大县为基点,自主选配、科学组合相应的综合利用模式。   一是南方丘陵多雨地区“1+N”组合。集中在长江以南的广大区域,丘陵山地地形复杂,垂直分异明显,气温较高、雨量丰沛,全年日照1600—2500小时,人多地少,水热资源丰富,一年四季适宜种植,散养与规模养殖并存。本地区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是畜禽粪污随意排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足,可优先采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若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点”模式开展综合治理。   二是南方平原水网地区“1+N+N”组合。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区域,地形平坦、土壤肥沃、湖泊众多、水热资源丰富,全年日照1600—2500小时,一年四季适宜种植,畜禽养殖方式以规模化为主。本地区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是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程度不高,可优先采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若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点+若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模式开展综合治理。   三是北方平原地区“1+N+N+1”组合。集中在华北平原、东北平原及西北部分地区,地面辽阔平坦、土壤肥沃,区域夏季暖热,冬季寒冷,以一年一熟、一年二熟为主,水热资源不均,畜禽养殖方式以规模化为主。本地区农村除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秸秆利用不高外,地膜残留问题突出,根据实际需求,可优先采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若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点+若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废旧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与处理中心”模式开展综合治理。   三、试点选择   优先选择工作有基础、种养殖规模较大、地方有积极性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以及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所在县市开展试点。2016年,结合现有投资渠道在30个左右的县(市)开展试点。   根据试点进展和年度财政支持情况,后续年度逐步推进,并适时编制全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划,系统梳理各类农业废弃物利用模式与机制,明确建设标准、总体目标、技术路线和总体布局。   四、组织管理   按照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试点申报、实施与管理工作。   (一)试点申报   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确定试点标准、内容及目标,明确各省试点指标,统筹开展试点工作。省级农业发改、财政、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等部门加强协作,按照要求组织试点申报、审核等工作,并按分配的指标确定本省试点县(市)。县(市)根据自身实际和相关要求,自愿申报。   (二)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性,由试点县(市)农业等部门依据本方案和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资金整合和投融资创新,合力推进试点进程,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机制,保障工程设施持续运行和长久发挥作用。   (三)管理考核   试点县(市)加强工作自查,主动公开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省级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定期调度、考核评估和技术服务,研究解决试点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农业部等部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和机制,适时向全国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分类支持。针对不同建设内容,分别采取相应投资方式予以支持。对于开展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试点,充分利用沼气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等现有投资渠道予以支持。对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试点,各地采取多种方式,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运行机制。对于有机肥加工厂、沼气纯化等利用内容,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二)积极完善配套政策。各地要优先落实项目建设有关土地、水电等条件,将秸秆和畜禽粪污等储存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鼓励各地探索对沼气、秸秆发电企业的上网价格及有机肥生产企业的支持政策,实现与市场上其它相互替代产品的平等竞争。   (三)强化技术创新转化。围绕产品开发,分类开展科技创新,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生物燃料科技研发力度,探索生物液体燃料和生物质成型燃料商业化的有效途径。实施生物基材料集群式科技示范工程,提升生物基材料产品在高分子材料市场中的替代率。突破新型饲料、生物肥料和生物基料转化核心技术,探索多种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和商业化有效途径。   (四)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政策宣讲、技术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基层和广大农民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激发改变生活环境的内生动力。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各地通过“一事一议”,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参与相关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上一篇: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下一篇: 关于201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的公告

相关文章

农林生物质发电迎来新规:环保不达标,补贴要核减
日前,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 关键字:农林生物质发电 可再生能源 电价附加。
农林生物质发电迎来新规:环保不达标,补贴要核减2021-04-051
31城73.4亿元!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清洁取暖试点资金
近日,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73.4亿元。其中,河北省13.6亿元,山西省16.2亿元,山东省18亿元,河南省14亿元,陕西省11... 关键字:财政部 清洁取暖 试点资金。
31城73.4亿元!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清洁取暖试点资金2021-04-052
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的通知
... 关键字:湖南 秸秆 产业化。
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的通知2021-04-050
青海省对“新能源+储能”项目给予0.1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
1月18日,青海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积极推进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实行... 关键字:青海省 新能源 储能产业。
青海省对“新能源+储能”项目给予0.1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2021-04-050
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我委在前期征集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有关意见基础上,修改形成了《金华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键字:金华市 氢能 燃料电池汽车。
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1-04-050
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求《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已经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 关键字:来宾市 秸秆 综合利用。
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求《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2021-04-05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