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环资[2016]2068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市政委,计划单列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城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们编制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工作实际研提意见,并将书面意见于10月25日前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联系人:陈程 电 话:010-68505571 传 真:010-68505594 邮 箱:fgwhzshbc@@126.com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联系人:李海莹 电 话:010-58934756 传 真:010-58933434 邮 箱:shirongchu@@mail.cin.gov.cn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罗婧 电 话:010-68733252 传 真:010-68733453 邮 箱:luojing_ciecc@@163.com 附 件:1、“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2、设施建设规模及投资核算说明 3、各地区设施建设规模及投资核算表(仅电子版,分地区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