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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铁腕治霾2017年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1-04-05 11:59:45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网络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有效缓解秸秆等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影响,结合我市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突出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不断提高秸秆在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燃料)化等方面的利用率,逐步构建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主,其他利用形式为补充的多途径利用格局,全市在2017年12月31日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重点禁烧区域秸秆焚烧现象基本杜绝;2018年12月31日前,力争秸秆原料产业化利用实现一县一品,全市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率力争达到5%。2020年12月31日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生物质燃烧污染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推进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秸秆含有丰富的有机质、氮磷钾及微量元素,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有机肥源。我市以水稻、油菜、玉米、小麦等秸秆为主,相比其它利用方式,实施秸秆机械化就地还田,是现阶段秸秆综合利用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联合收割机加装使用秸秆切碎装置,着力推广秸秆切(粉)碎还田。农机部门要对购买使用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埋草机、铡草机、捡拾压捆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实行补贴。县区财政部门对新购置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在国家购机补贴基础上,进行适当补贴。严格执行秸秆还田机械作业质量标准,严格控制秸秆留茬高度,水稻、小麦的机收留茬高度应控制在15厘米以下,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0厘米以下,秸秆切(粉)碎还田的,秸秆切(粉)碎长度不大于10厘米,并将切(粉)碎的秸秆均匀抛散到田间,不得成团成垄堆放。积极推广利用秸秆腐熟菌剂、田间堆沤池等秸秆腐熟还田技术,推进秸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探索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奖励扶持秸秆生物有机肥生产企业发展。(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大力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原料利用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以投资补助方式支持鼓励以秸秆为原料进行草制品编织加工、生产包装材料、人造板材、复合材料等产品。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积极推进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秸秆中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可为畜牧业持续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在秸秆资源丰富的牛羊养殖优势区,鼓励养殖场(户)或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制作青贮、氨化、微贮或颗粒等秸秆饲料,对配套建设青贮与微贮池给予资金补助,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进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积极推广秸秆代料栽培技术,利用农作物秸秆部分代替木料栽培木腐类食用菌,引导、扶持一批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重点扶持秸秆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扩大秸秆基料化应用。积极发展秸秆秧盘育苗、花木基质、草坪基料、温室大棚育苗等生产企业,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带动秸秆基料产业发展。(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鼓励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作为一种重要的生物质能,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可有效减少一次能源消耗,缓解资源能源压力。积极发展以秸秆高效能源化利用为代表的生物质能,实现能源品种多样化,主要体现在秸秆沼气、秸秆热解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直燃发电等方面。市能源办牵头建设一批秸秆沼气示范项目工程,实现秸秆沼气直供农户,秸秆能源化利用实现较大突破。(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有效管理体制。为确保全市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县区政府作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考核,统筹考虑秸秆禁烧和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工作,制订和明确秸秆综合利用的发展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发改、农业、环保、财政、***、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齐抓共管、通力配合,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完善扶持激励机制,促进秸秆利用产业化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制定秸秆长效利用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秸秆利用加工企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价格;市国土局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优先给予审批。积极开展秸秆全量化还田示范县创建活动,各县区要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秸秆原料化加工利用,规模化畜牧养殖场新建青黄贮窖,秸秆基料化利用。对秸秆综合利用合作社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三)建设秸秆收贮服务体系,加快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各县区政府按照秸秆产地合理区域半径的就近就地利用原则,鼓励多方力量参与建立秸秆收贮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推动、秸秆利用企业和收贮组织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贮运体系。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支持秸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建立科技创新发展机制,建立秸杆综合利用科技示范基地,加快适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识。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推进秸杆综合利用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保护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广泛宣传秸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及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认识水平与参与意识,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为农户的自觉行动。

  (五)强化技能培训服务,开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秸杆机械化综合利用要大力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秸杆收获粉碎还田、秸杆饲料加工等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用技术支持农户和企业,用效益吸引群众,充分调动农户综合利用秸杆的积极性,推出效果更高、效益更好、成本更低的新机具,加大秸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推广力度,把秸杆综合利用技术作为农户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乡镇农机部门为依托,农机大户,种植大户,养殖大户为基础的推广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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