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是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而在产能过剩的行业中,煤炭首当其冲。今年,河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煤炭行业解困的意见》-从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到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再到多渠道推动人员转岗分流,河南省多措并举解决煤炭产能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
按照与国家有关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河南省将2016-2018年化解产能目标任务分解到5个产煤市和3家省属煤业集团,由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产煤市(直管县)政府和省属煤炭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分地区、分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任务,作为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及下达奖补资金的依据。
河南切实把安置分流转岗人员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中心工作,制定了《河南省做好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按照企业为主体、地方政府组织、中央和地方财政奖补的原则,建立了退出煤矿所在地政府与省属煤炭企业转岗就业对接机制,帮助企业分流人员实现转岗就业和公益性托底;建立了职工安置信息采集报送制度,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及时掌握企业分流安置职工情况,跟踪了解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帮扶和就业创业情况等,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按照国家安排,河南组织开展了煤炭行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淘汰落后产能和环保、安全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煤炭行业全面实行了煤炭产能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配合国家检查组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督促煤矿严格按公告能力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矿企业按照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产能的要求,对于超能力组织生产的,提出了停产整改意见。
据悉,下一步,河南省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坚实的举措,克服一切困难,打好煤炭产业去产能攻坚战,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由于河南煤炭企业开采历史长、人员包袱重,安置渠道和费用十分困难。河南省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统一部署。
细化方案,压实责任,督促各地和省属煤业集团,把压减任务逐层分解到企业、生产线和矿井,明确每条生产线和矿井关闭退出的时间节点,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建立退出煤矿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千方百计筹集省内资金,在矿井关闭、人员安置、金融支持等方面帮助企业退出产能。
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综合利用安全、环保、质量、土地等市场准入政策,依法依规实施对落后产能的关闭退出工作。
河南省将继续做好职工安置信息采集。按照2016年调整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进一步完善基础台账。指导企业细化职工分流安置措施。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妥善做好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支付、社会保障衔接等工作。扎实开展再就业帮扶。落实再就业帮扶政策,确保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对不裁员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稳岗补贴。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及时进行失业登记,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帮助尽快实现再就业和创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职工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强化风险防控。指导企业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正确引导企业和职工预期。制定职工分流安置风险排查、防控和化解处置预案,明确响应、处置的程序与措施,对职工安置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河南省要求把各地区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落实情况列为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考核机制,将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年度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市、县及企业进行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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