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环保行业震荡回升,且后续将有望继续受到资金关注。消息面来看,财政部发布二季度PPP季报,今年PPP项目规模增长迅速。西南证券表示,PPP项目增长带动环保企业订单较大幅度提升,促进环保企业盈利水平增长,PPP模式成为环保行业中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1、大气治理正当时关注四条主线
随着各地雾霾的加剧,大气污染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2015年12月2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提出2020年前全面实施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东部地区提前至2017年前完成,中部2018年前完成。此项政策的出台时间和力度超出市场预期。
目前,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仍是低排放、清洁煤、清洁能源。财政部新闻发言人欧文汉指出,“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雾霾治理的资金支持,同时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资金向大气治理领域倾斜,利用市场手段促进污染减排,支持推进环境监测体制,继续配合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
2015年中国大气污染治理行业规模超过1300亿元,其中脱硫产业规模约187亿元,脱硝产业规模约750亿元,除尘产业规模约430亿元。业内人士预计,随着国家大气污染法规标准越来越严格,未来5-10年将是中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时期,市场容量将继续保持在10%左右的增幅。
各地针对大气污染治理纷纷提出目标。作为雾霾最为严重的京津冀地区,北京2016年计划投入165.4亿元用于大气污染治理,聚焦治理散煤、高排放车、城乡结合部三大领域。
一方面加大对大气治理的投入,另一方面加大了对环境执法力度,国家双管齐下治理大气污染。8月24日,环保部发布2016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从落实《环保法》角度看,上半年处罚力度与2015年上半年相比,按日计罚案件数量上升6%,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62%,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10%,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65%,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14%,执法力度明显加大。
2、土壤修复空间广阔后续订单有望不断落地
土壤修复同样是环保行业板块下颇受关注的一个领域。最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污染物总超标率高达16.1%。我国土壤修复工作势在必行,市场空间巨大,前期出台的“土十条”对耕地修复提出了明确要求,东北证券(000686,股吧)分析师龚斯闻认为,保守估计“十三五”期间耕地修复市场可达到3000亿元。
从政策角度来看,今年5月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阶段性土壤修复防治提出目标并指明方向。分析认为,“土十条”的发布,为土壤环境修复带来顶层设计,也奠定了今后一段时间内土壤污染治理的地位。相比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我国土壤修复难度更大,治理更加困难,所需投资也更多,将达到几万亿甚至几十万亿的规模。未来,随着立法和更多行业政策的出台,土壤修复领域的发展前景拭目以待。在投资模式上,土壤修复领域势必拉动更多PPP项目的实施,行业蛋糕将越做越大。行业尚处于萌芽期,预计后期将会有更多项目开展,行业前景广阔。
中泰证券分析师霍也佳指出,财政部、环保部8月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土十条”配套政策之一,后续土十条相关配套政策还将陆续出台,政策刺激不断。虽然目前土壤治理商业模式目前尚不成熟,目前阶段仍较依赖于财政投入;但考虑当前土壤修复行业渗透率低,政策不断出台即意味着行业边际改善幅度较大,后续订单有望不断落地。
3、中央下拨130亿用于水污染治理利好相关标的
今年以来,国家加大对水污染的治理力度。7月,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出关于申报水污染防治领域PPP推介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水污染防治领域专项规划以及地方相关规划中的项目优先推介。
8月8日环保部发布消息表示,已经建设完成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央项目储备库。首批入库项目中,82个地市涉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49个地市涉及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59个地市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19个涉及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6个地市涉及跨界跨省(区、市)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水体保护,共涉及具体工程项目4800多个,总投资超过4300亿元。
据悉,中央财政近期已下达2016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30亿元,将首先用于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的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集中用于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等。
同时,在国务院关于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里,也提到了水污染治理。“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提出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清洁高效能源技术、生态环保技术等节能环保项目,涉及水污染防治、余热回收、超低排放、生态修复等。
对于水污染的违法行为,国家也将加大违法处罚力度。6月12日环保部网站发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相对于现行的法律从22条增加到了31条,补齐了义务性规定的责任条款、加大违法处罚力度、调整不合理惩处措施等规定。其中,相对于现行法律仅一条处罚上限达到百万元,征求意见稿中以一百万为处罚上限的条款多达9条。执法加严、处罚力度加大必然使相关企业更加重视水污染处理,推动水处理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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