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效能,切实提高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能力和业务素质,山东煤矿安监局按照“六个执法”的要求,采取“四抓”措施,推动执法规范化上水平、跨台阶。
抓认识,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山东煤矿安监局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标准。并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抓,形成上下联动、纵横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明确奖惩措施,以考核促认识,加强行为养成。
抓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山东煤矿安监局以效果为导向,以形式为载体,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讲座、知识竞赛、业务考试和文书评析、执法回访等形式,分部门、分单位组织监察人员学习法律知识,转变执法观念,强化法律意识,提高监察技能。
抓规范,严格监察执法程序。针对实际监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山东煤矿安监局制定出台一系列工作规则,确定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责任,要求每一名监察人员实际工作中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执法步骤和顺序开展监察执法工作,促进了执法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抓监督,明确执法责任。制定执法监督办法,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省局和监察分局分别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责任制度,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察执法效能,达到自我纠正、自我规范、自我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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