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商务部网站获悉,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已于10月18日发布公告称,经过重新调查,认定自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对澳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忽略不计,因此决定终止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申请人可在30日内向澳反倾销复审专家组提出复议请求。
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所开展的反倾销调查始于2014年5月。当时,澳光伏面板制造商Tindo制造公司(TindoSolar)指控中国生产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出口价格在澳销售晶体硅光伏组件或面板,对本土产业造成冲击。
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随之展开对华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此案于2014年5月14日立案,涉案企业约300家,涉案金额约7.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8亿元)。
2015年10月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中国光伏反倾销终止调查,理由是损害可忽略不计。
事实上,澳大利亚的多数光伏业内人士也认为,该反倾销调查耗资耗力,且缺乏必要性。
然而,2015年11月5日,事件再起波折,起诉方向澳反倾销复审机构申请对调查机构终止调查的决定进行复审。复审机构接受了复审申请并于当年12月22日撤销了调查机构终止调查的决定。澳调查机构随后启动再审调查。
业内认为,澳大利亚终止对华光伏反倾销,将对其他国家产生积极的影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10月9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希望欧盟尽快彻底地终止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使光伏市场恢复到正常状态,真正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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