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末,发改委、能源局、煤矿安监局下发《关于适度增加部分先进产能投放保障今冬明春煤炭稳定供应的通知》,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安全高效先进矿井可以在276 至330 个工作日之间释放产能,产能释放期限暂定为2016 年10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另外,通过抓紧推进增减挂钩,引导建成煤矿依法依规有序投产。此次纳入产能释放范围的矿井包括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定的先进产能煤矿、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布的2015 年度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各地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申报的安全高效煤矿等。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布的2015 年度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789 座,产能近20 亿吨,叠加在建矿投产,预计四季度增产1 亿吨以上,可以有效弥补四季度的供需缺口。
从库存看,经过近两个月的淡季回补,电厂的煤炭库存出现了明显回升,重点电厂库存由8 月底的5122 万吨增至目前的6400 万吨以上;与此同时,港口库存也出现回升,秦皇岛最新库存429 万吨,比8 月底增加174 万吨。
此外,目前大秦线检修已经结束,汽运限重的影响也随着煤价回升而有所淡化,制约煤炭供应的运力因素正在逐步消除。综合考虑煤炭供需基本面等情况,煤炭价格在急涨后趋稳概率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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