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苏州今后五年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苏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出台。《规划》谋划了苏州“十三五”生态苏州环境保护的蓝图,明确了“十三五”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对于进一步促进苏州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更好地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全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优化,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较为完整,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相适应,基本形成与生态文明主导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态系统全面发展格局。
为此,《规划》提出了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深化污染综合防治、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强化环境综合监管、健全环境监控体系和完善环保体制机制等六大主要任务。在生态空间管控方面,《规划》构建了苏州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格局,到2020年,全市开发强度不高于30%,建设空间控制在2600平方公里左右,农业空间为2790平方公里左右,基本农田不低于2054平方公里,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重不低于38%,河流、湖泊、水库等主要水面面积不减少。
《规划》提出,污染防治为重中之重。“十三五”时期,我市将全力打好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防治的“三大战役”。通过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协同治理工业废气污染、防治交通污染、控制扬尘污染、防治油烟污染、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等措施,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为73.9%,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总体下降比例达到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总体下降比例达到25%,酸雨频率小于35%。
通过保障饮用水安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全面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深化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推进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保护地下水等措施,全面防治水污染。到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总体高于98%;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比例达到70.3%,基本消除劣五类地表水体;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太湖湖体高锰酸钾指数和氨氮稳定保持在二类,流域重点断面达标率80%;阳澄湖湖体化学需氧量等指标达到三类,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长江干流苏州段水质保持优良,主要入江支流消除劣五类。
通过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加强污染场地的环境管理,推动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作,防治农用土地污染。到2020年,苏州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
为保证《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规划》还提出了355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程,以带动苏州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这些重点工程计划总投资约914.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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