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消费中心已经东移,但亚洲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建立自己的“布伦特”。
尽管布伦特基准面临重重挑战,其他的原油基准想要趁机取而代之却不那么容易。
经过长期发展,国际油价体系形成一套独特的游戏规则,因而才能让几个地方的基准油交易价格成为行业晴雨表。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随着石油消费重心逐渐向亚洲转移,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亚洲国家均尝试针对本地区推出自己的原油期货,但基本以失败告终,16个期货品种仅有3个被保留下来。
毫无疑问,在世界石油定价体系中,“大买主”亚洲失语了。
除了一些历史原因外,专家认为,原油期货市场的产生和运行对环境有着特殊要求,成熟和规范的市场经济制度是原油期货市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这一方面,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虽不成熟,但仍有机会。
也许,下一个布伦特,就在亚洲。
金融环境
在国际石油期货市场上,目前交易的品种主要有原油、成品油和燃料油三种类型。
其实,和欧美相比,亚太周边有众多的商品交易所,并不缺乏交易平台,但活跃度均不佳,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缺乏活跃的金融市场。
据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王红英介绍,日本和新加坡金融市场境外资金参与度均较低,成交量清淡,价格发现的有效性不佳。对于日本市场,在供需和贸易上又只占需求一端,且多以长协订货为主,缺乏现货市场,港口现货报价毫无代表性,期货市场自然更无人过问。新加坡市场虽然现货贸易和场外交易量巨大,但实际完全依托于普氏纸货市场和几家大的贸易商,市场参与者太少,无法支撑期货市场。
相较而言,虽然中国的金融市场规模还比较小,但优势是体现在金融市场高度活跃,一旦各品种放开,能够承载原油定价所需的流动性。
“从国外石油天然气市场发展经验看,竞争性市场体系不是自发形成的,建立包括供需双方在内、多主体参与的交易中心是实现市场化的重要手段,在形成市场化价格机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王红英说。
专家认为,我国原油期货推出后,便可以与WTI、布伦特以及迪拜商品交易所对接,共同形成一个全球24小时连续交易的基准价市场,共同参与原油基准价市场的形成,准确地反映亚太地区原油的供需和资源配置。
届时,亚洲将能在世界石油交易市场上发出自己的声音。
多元化主体
这世界变化快。
在专家看来,布伦特油价的演变昭示着在石油市场不断变化的背景下,没有一成不变的价格基准。
“原油期货推出后,必须得到国内外交易商的广泛认可,必须达到一定的交易量,是成为国际原油价格标杆的先决条件。”王红英说。
“大量的市场主体才是交易规模和交易活跃度的保障,没有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发展不好期货市场。”王红英指出,布伦特油价能成为标杆,不仅在于拥有充足的现货量供交易,而且油品质量具有代表性,能够给其他品质油种提供参照,流动性较好。
另外,布伦特原油权益油销售权的石油公司较多,大大降低了少数人操纵这一油种价格的可能性,价格透明度高。
因此,目前亚洲国家最迫切的是要先把市场做起来,完善实货交易市场,推进原油期货市场的建设,形成现货、远期、期货为重点的多层次、开放性的市场体系和交易方式的多元化。
而在这一方面,我国正遭遇瓶颈。
“由于成品油定价机制尚未理顺,国内原油进口和流通体制还存在种种限制,市场竞争并不充分。目前我国的石油交易主体,还没有真正实现多元化。”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业务组负责人陆丰说。
有报道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的208家会员名单中,82%为包括期货公司和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仅有6%为石化现货交易商。其中,主要包括中联油、中联化、中化、中海油、中油燃料油等大型国有油企,也有少数民营企业和BP等外资油企。依据国际经验,没有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市场很难做大,更难以形成全球的影响力。
几年前,我国曾经推出燃料油期货品种,但该品种上市后,由于未得到国内交易商的普遍认可而一直缺少交易量。
培育市场需要一个过程。作为大宗商品,石油并非没有发展的可能。王红英以橡胶和期铜为例:“这些大宗商品占着‘天时地利人和’,已经影响到了纽约和伦敦,占有一定话语权。”
“建立话语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有越来越多的交易商参与进来,逐渐使得我国原油期货成为贸易定价参考标准才行。我国的原油期货应首先影响本国及亚洲地区,进而影响全球。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王红英说。
市场引领
如果梳理布伦特价格体系的要素就会发现,除了发达的金融市场外,足够的市场化也是必要元素。
王红英分析说,之所以欧美两大市场会形成基准原油,一方面由于美国和欧洲本身是全球很大的消费区域,又具有足以支撑现货市场成交的产量,另一方面不对价格或市场参与者以及货物流向进行限制。这样其价格既能够表示该区域的供需,又不存在人为控制,才能够具有作为定价基准的足够参考性。
沙特虽然是第一大原油出口国,却因为限制原油流向而无法形成定价权;日本和新加坡无法形成定价权,则主要缘于其市场太小,只能作为区域定价参考;目前中东等产油国以及俄罗斯、巴西等新兴国家政府仍过度介入石油行业,使得这些国家始终无法拥有定价权。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虽然当前我国原油市场配套层面工作已经基本到位,但现货市场流通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曾经推出过石油期货交易,后来都失败了。就是由于市场机制和制度建设的问题所致。
现阶段,中国作为亚太最大消费国无法获取定价权,因为原油市场被管制,无法形成足够令市场信服的价格。
“当前国内原油价格依然存在管制,基准价格由发改委来制定。而基准价格的形成与国际原油价格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迟滞性。”王红英说。
另外,石油目前的采购机制属于国家垄断格局,虽然我们目前已经发了几十家民营企业进口石油许可证,制度的变革已经在进行当中,但力度和效果仍然有很大进步空间。
在王红英看来,如果不能解决石油市场彻底开放的问题,那么即使形成了基准价格,也是有偏向性的,并不具备代表性。这与海外成熟的三大石油期货市场完全市场化的定价机制相差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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