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8月2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特急文件,通知中称,2018年底前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积极推动与电力现货市场相适应的电力中长期交易。
>>>>首批试点8个地区
结合各地电力供需形势、网源结构和市场化程度等条件,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原则上应按现有电力调度控制区(考虑跨省跨区送受电)组织开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合并调度控制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日内分时电价机制
试点地区应围绕日内分时电价机制,在明确现货市场优化目标的基础上,建立安全约束下的现货市场出清机制和阻塞管理机制。组织市场主体开展日前、日内、实时电能量交易。
>>>>试点工作要求
第一责任由试点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明确,负责统筹推进试点工作,提出明确的试点工作时间表和任务分工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省(区、市)组织推动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王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