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2016年度山东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东营、临沂、滨州三市因未完成节能目标被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
根据山东省通报的结果,山东省各地将节能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实施问责和奖励。2016年全年共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增值税退税约21亿元,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计收入约14.7亿元、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减免所得约6亿元;对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的343家单位提出节能建议措施,对288家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查处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6041套。
同时,山东省通过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退出高耗能落后产能、推进建筑节能等措施,引导社会合理、科学、安全用能。全年共退出炼铁、炼钢产能各270万吨,退出煤炭产能1960万吨;新增节能建筑1.32亿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2355.2万平方米;全省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营运车辆上升到12.3万辆,新能源公交车上升到2.1万辆。
在山东省17个地市中,有14个地市完成山东省政府下达的节能任务。对未完成任务的东营、临沂、滨州三市,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暂停其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山东省政府要求上述市政府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