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发出通知,从5月1日起,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气企业(或城市管道运输企业)销售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简称:城市门站价),从每立方米2.09元调整为2.19元,下浮不限。其中,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现行国家发改委核定的浙江省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简称:省门站价)为2.07元/方,本次城市门站价格上浮后,城市门站与省门站的差价将从0.02元/方变化为0.12元/方。这也回到浙江在2017年9月1日,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降低城市门站价格0.1元/方之前的水平。
此番回调,也引起了些许困惑:为何浙江在去年冬季上游涨价时未顺价,却选择在供暖季已过后上调价格?
“今年一季度亏损7个多亿。从去年9月起至今,已经亏损十多个亿。”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告诉eo记者,“现在实在是没能力了。”
主力气源涨价,单边让利下游
据eo了解,LNG已经成为浙江的主力气源,中海油供应的LNG已经占到浙江省天然气消费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去年冬季,中海油的LNG单日供应量一度占到了浙江省日供应量的60%以上。
然而,中国实施的清洁能源计划,以及实体经济的恢复,使得去年以来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增速居高不下,淡季不淡。与此同时,冬季遭遇的中亚气断供以及释放出的需求缺口的信号,也导致国际LNG现货价格一路高涨。
一边是LNG采购价格的上涨,一边是城市门站降价,加之上游管道气供应商在资源趋紧之后的价格集体上浮,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自去年9月以来,面临气源购销价格倒挂的窘境。
“由于购销价格倒挂,导致公司现金流缺乏,只能由大股东委托贷款解决气款。”上述人士对eo记者说,“今年我们的天然气消费量继续增长,城市燃气用户同比增长了近50%。”
事实上,在此之前,为降低实体经济的负担,浙江已经率先主动压缩了购销价差。
2016年4月20日,在上游管道气入浙门站价格未作调整的情况下,浙江省内城市销售门站价格单边下调0.1元/方,由2.29元/方调整为2.19元/方。当时,浙江的省门站价格为2.17元/方,购销价差仅为0.02元/方。(其他省份不作调整)
这都加重了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的资金压力。
扁平化改革,终端不涨价
为什么浙江不在去年冬季就对下游顺价传导?
上述人士表示,“这是省里的考量,可能是考虑到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刚刚降一毛,再涨价的话会有些奇怪。现在实体经济一直在强调降本增效,省里也是一直在引导价格往下走。要是价格突然往上走,一下子很难接受。为了让下游用户的日子好过,我们就先扛一扛。”
事实上,此次城市门站价格的上调,也没有影响到省政府对实体经济“降本增效”的目标。
尽管此次浙江非居民销售气价上浮0.1元/方,但涨幅同样未传导至终端,而是由市县一级的高中压管输环节承担消化。
根据《通知》,“城市门站价格提高后,市县增加的购气成本由市县燃气经营企业消化,不得转嫁给终端用户,各地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为加快推进供气环节扁平化改革,市县增加的购气成本原则上由市县高中压管输环节承担。”
天然气供应扁平化改革,意味着压缩过多中间层级的加价。本次浙江物价局的调价方案,考虑到在省网存在资金压力时,由市县一级高中压管网来共同消化部分成本,并保持不增加终端用户的成本,也是一种有效调节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