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生态环保部发布消息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河北、江苏、广东等10省(区),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协调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
《意见》指出,督察进驻期间,被督察地方应按要求建立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同时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订可行方案,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意见》明确,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具体来看,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需要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
针对环保“一刀切”的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需要培育和积蓄环境保护所需要的经济基础,不夯实经济基础和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能力,就会出现环境政策和行动计划冒进的“一刀切”现象。“‘一刀切’的不正常现象,不仅会挫伤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元气和企业创新发展的动力,也危及环境的持续保护和社会的稳定。”常纪文进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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