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降低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4.64分,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用电成本超18亿元。
据了解,自今年7月1日起,电价中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标准每千瓦时降低0.1分;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各电压等级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64分;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54分。其他销售电价、输配电价不作调整。
据悉,这是今年江西省第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前两次分别为4月降低电价每千瓦时1.6分,5月降低电价每千瓦时1.81分。至此,江西省三批降价措施合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8.05分,电价在全国属于中低水平。与2017年全省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相比,降价幅度10.38%,超额完成了国家制定的目标任务,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用电成本超18亿元。
《通知》规定,江西省内相关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国家和江西省4月1日、5月1日和本次江西电网三次降价措施,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8.05分的政策红利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一般工商业用电户可以通过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举报相关违规行为。对于拒不执行的失信行为,将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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