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燃气行业监管,保障农村燃气工程质量,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指导用户安全用气,确保农村燃气持续、稳定、安全运行,促进河南省城乡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南省农村燃气工程技术与管理导则(试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文件中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燃气设施建设,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农村燃气设施;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燃气投资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并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市辖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园区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及村委会不得与燃气企业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也不得授权其组成部门与燃气企业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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