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11月14日12时,安徽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四批信访件92件,涉及环境问题175个。多个信访件反映的是复合环境问题,其中,涉及大气环境问题61个,噪声环境问题36个,水环境问题28个,土壤环境问题14个,生态问题4个,辐射问题2个,其他环境问题30个。转办信访件涉及15个地市,其中,合肥市25件,马鞍山市14件,蚌埠市、淮南市、宿州市各7件,池州市5件,阜阳市、亳州市、芜湖市各4件,六安市、安庆市、淮北市、宣城市各3件,滁州市2件,铜陵市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案件已全部交办各地。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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