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钢铁煤炭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按照《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和《河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细则》标准,经省、市、县逐级验收,2018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开滦集团林南仓矿业分公司等30处煤矿(产能1401万吨/年)已符合产能退出条件,验收合格。
据悉,今后三年,河北省仍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去产能,实施“432511”工程,即压减退出钢铁产能4000万吨、煤炭3000万吨、平板玻璃2300万重量箱、水泥500万吨、焦炭1000万吨、火电150万千瓦。
上一篇: 青藏高原涩北气田连续八年稳产50亿立方米
下一篇: 十三个生态环保专业委员会夯实“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