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企业环保接待日”接受企业咨询、环评审批时限在国家法定时限压减一半基础上再压减一半、8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十项具体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河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河北将继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据了解,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机构改革,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加快推进机械制造类、大型主题公园、有色冶炼项目等行业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持续做好向雄安新区放权工作。
同时,河北省还严格制定和落实“三线一单”,不断扩大环评审批改革备案试点覆盖面,对冬奥会张家口赛区、北京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雄安新区,以及纳入河北省环评审批改革实施备案制试点的县(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建设项目,在满足规划环评的前提下,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依法实施备案管理,不再实施审批。
简化手续,压缩审批时限。河北省修订完善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时限在国家法定时限压减一半的基础上再压减一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为1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为7个工作日。
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河北省80%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优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为办事企业和公众营造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同时,河北还将适时启动企业环境治理需求发布平台,发布环境治理需求,让环保服务需求企业与供给企业无缝对接,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环保公共服务;设立“企业环保接待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接受企业关于环保问题的咨询。
制定差异化政策,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将制定差异化管控政策,引导企业主动、积极治污,对稳定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对涉及供暖等重大民生关切的企业、对属于战略新兴产业的企业可以申请停限产豁免;对资源环境效率低、排放总量大、污染严重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根据排放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在环境监管执法上,加大“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治力度,坚定不移地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克服“劣币驱除良币”现象。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境保护“领跑者”企业和环境友好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引导规范发展,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正常生产。
完善环境信用制度,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修订《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制定《河北省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快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强化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作用。
此外,河北还将加快数据平台建设,构建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和重点排污单位、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大数据平台,科学运用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为企业立项选址、行业提标改造、区域环境管理、生态修复治理提供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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