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信厅日前补充下达2019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2019年广西关闭煤矿矿井2处,化解过剩产能76万吨。
广西工信厅之前在3月份曾发布《通知》表示,2019年广西关闭煤矿矿井2处,化解过剩产能18万吨。
也就是说,广西2019年计划关闭煤矿矿井4处,化解过剩产能94万吨。
此次关闭煤矿为安瑶族自治县那精煤矿、百矿集团有限公司东笋煤矿二号井。
广西工信厅明确,2019年4月底以前完成要完成关闭前公告,5月底以前完成制定关闭工作实施方案,6月底以前完成实施关闭。
被确定实施关闭的煤矿矿井在县级人民政府公告后,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或建设,并开展关闭相关工作。矿井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确保矿井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广西工信厅要求,煤矿矿井关闭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煤矿企业关闭工作完成后,即可请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县级人民政府验收报告,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提请设区市人民政府进行验收。设区市人民政府必须在7月底以前完成对本市煤矿关闭验收工作,并向自治区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需附县级人民政府及设区市人民政府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