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税新政正式落地。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新政实施后,增值税税负较重的煤炭行业将从中受益,实现减负增盈。
降税清费煤炭行业呼吁“减负”
煤炭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在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煤炭行业在为国家财政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其本身也承担着较重的税费负担。据不完全统计,当前煤炭行业涉税达30多种,不仅包括增值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河道工程维护费等特定税类,还需缴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另外地方财政部门还向煤炭企业征收转产基金、社会公益事业费、排污费、土地复垦费、环境治理保证金、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十余项税费。
煤炭行业税费项目繁多,且因为行业特殊性,实际税负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增值税为例,企业应纳增值税等于企业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指的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业内一位煤炭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煤炭采选业处于工业链上游,企业经营中的进项税较少,构成进项成本的采矿权价款、土地塌陷补偿费、征地搬迁费、贷款利息等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煤炭行业实际增值税税负水平高出一般工业企业2个百分点左右。”近几年来,煤炭行业关于降税清费的呼声一直不减。一方面,“黄金十年”结束后,煤炭行业大面积亏损,而税负却未减少;另一方面,煤炭行业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固定成本高,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煤炭企业急需加强经营管控;第三,历史形成的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以及去产能背景下的人员安置及企业转型问题,进一步加重了煤炭企业负担。因此,煤炭行业呼吁,梳理煤炭税费体制,调整税费结构,取消或修订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税费缴纳标准,增加税费抵扣范围,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增加企业利润。
煤炭行业减税程度超出预期
降税,意味着减负增盈。2009年开始,煤炭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经历了三次调整:2009年以前,煤炭增值税税率执行13%,2009年出台新条例,将包括煤炭在内的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2018年5月1日再次调整为16%;今年4月1日起开始第三次调整,由16%调至13%。从走势上看,增值税税率下调趋势明显,且步伐越来越大。
降税举措得到了煤炭行业的欢迎。4月2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部分煤炭企业座谈会,与会煤炭企业纷纷为此轮减税举措点赞,称降税程度有点超出预期。上述煤炭专家预测,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后,煤炭企业享受到的是税费减少和效益增加。“假设煤炭产量和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煤炭企业平均降低税负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企业利润可增加数亿元左右。”据永安期货研究中心日前所做的测算:若以煤企吨煤生产成本110元/吨左右为例,假设销售煤炭含税价格为350元/吨,调整前按16%的税率计算,煤企应缴销项税额为48.28元,可抵扣进项税额为零(原材料成本可忽略不计),实际销售利润为191.72元;调整后按13%的税率计算,煤企应缴销项税额变为40.27元,销售利润则为199.73元,利润增长达4.2%。
虽然煤炭行业在抵扣进项税方面不尽如意,但是本次税改的政策重点是降低增值税率,这对于能实现较高收益的煤炭行业是最为看重的,也是最能传导到下游行业受益所在。
按照2018年煤炭行业及龙头企业中国神华公布的经营数据测算,2018年煤炭行业实现利润2888.2亿元;中国神华2018年实现净利润438.67亿元。若按照上文提到的4.2%的利润增长率计算,煤炭行业的利润增长或达到121.3亿元;中国神华的利润增长或达18.4亿元。
由此可见,增值税的降低,将为煤炭行业带来丰厚的红利。当然,煤炭企业具体能享受多少降税红利,后续还需观察产业上下游的议价能力等多方面的情况,另外在增值税下调效应下,又将有多少红利传导至中下游用煤企业,也值得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