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将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这2家企业也成为首批被生态环保督察的央企。
从2015年底试点河北开始,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用2年时间实现对全国31省份全覆盖。新一轮督察新纳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什么会发现那么多环境问题?如何保障督察整改到位?针对这些问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相关负责人。
[对话]
以“钉钉子”的精神加大对督察整改情况跟踪督办
新京报:如何保障督察问题整改到位?
督察办相关负责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原则上在每届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内,应当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并根据需要,对督察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从今年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再用1年时间完成第二轮督察“回头看”。这种安排,将会形成常态化机制,不会是“一阵风”。
对于督察问题的整改,我们以“钉钉子”的精神加大对督察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对问题咬住不放、一盯到底,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首先,针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每个省(区、市)明确1-3项重点整改任务,定期盯办,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
其次,开展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针对各地整改方案中明确的2千余项任务或事项,每季度开展一次清单化调度,不断拧紧螺丝,推动整改落实。同时,加强督察移交问题问责协调推动,督促两批“回头看”省份完成问责调查,并做好问责结果审核信息公开。另外,加强督察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以“回头看”20个省份整改情况为重点,督促地方利用省级“一台一报一网”加强信息公开,持续保持督察整改压力,营造良好氛围。
首轮生态环保督察曝出多方面共性问题
新京报: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了不少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督察办相关负责人:督察中我们确实发现,各地都有一些环境问题比较典型,也有一些共性问题。对此我们作了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些地区大气和水环境问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到位,一些流域,特别是一些支流,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直排、垃圾乱堆等问题十分普遍。
一些自然保护区违规审批、违规建设,还有许多采矿、采石、采砂造成的区域性生态破坏,以及只开发、不修复等问题较为常见。
水资源过度开发,围湖占湖、拦坝筑汊、侵占岸线、毁坏湿地、违法填海等水生态、水环境破坏问题多发频发,在一些地方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工业污染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企业集中的产业园区同时成为污染排放的集中区;许多地方“散乱污”企业量大面广、污染严重,成为群众举报的热点。
农村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均存在差距,特别是一些地方对农村环境问题重视不够,不督促、不办理,不督察、不解决。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仍面临多重挑战
新京报:为什么会存在这么多问题,尤其是虚假、敷衍整改的问题。这是否说明地方日常环境监管不到位?或者其他原因?
督察办相关负责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历史性变革。通过两批“回头看”,我们深切感到,地方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安排,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变,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变,发展与保护“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变,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变。
但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需要一个过程消化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仍然面临多重挑战。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没有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一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甚至只看到取得的成绩,没看到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发展理念还远未转变到位,在具体工作中,一旦遇到发展与保护存在矛盾时,往往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到位,责任没有压实,考核流于形式;另外,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不敢担当、不敢碰硬的情况仍较多见。这些问题将是今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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