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煤监分局第三监察组28日会同四川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四川某国有重点煤矿开展瓦斯治理专项监察,发现该矿存在未严格执行应急管理制度、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作业时未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瓦斯检查工配备数量不足等9条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经报四川省局执法预审组审查后,检查组依法对该矿给予警告,并作出共计罚款97.25万元的行政处罚。(该矿罚款93.6万元,矿长罚款2.19万元、总工程师罚款1.46万元)。
当监察人员在对该矿调度记录进行检查时发现,调度记录显示12824顶抽巷探孔长度均为4.8m,这一数字显然是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此距离不应小于5m的要求,立即引起了监察人员的警觉。在随后的核查中,也证实了12824顶抽巷在边探边掘中使用钎子有效探测距离只有4.8m,而矿方却没采取措施规范。
在检查问题通报会上,检查组指出该矿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松”,即安全管理思想松懈,对安全生产形势认识不足;“二乱”,即管理乱、治灾乱;“三多”,即风险多、隐患多、生产点位多等。
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扎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加大煤矿防突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钻孔深度必须达到要求,治灾时间要充足;三是高度重视隐患整治工作,要深刻吸取教训,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按期完成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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