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宁夏宁东基地管委会环保局发布公告,对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4日(7日)。
此前9月4日,宁夏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拟对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公示期为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
项目名称: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乙二醇项目
建设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建设单位: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占地面积42.0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气化、变换及热回收、低温甲醇洗、PSA制氢、CO深冷分离、联醇装置、硫回收、乙二醇等10套主体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循环水场、污水处理站、罐区、装卸、火炬等公用及辅助设施,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气,再以合成气为原料生成乙二醇、联醇、氢气等产品。本项目总投资433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95万元,占总投资的5.5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厂区防渗、噪声治理及固废处置等方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各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31571-2015、 GB16297-1996、DB31/1025-2016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污染管控措施,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储运系统油气回收、污水处理密闭和废气收集处理工作,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含油污水、含酚废水采取针对性预处理措施,会同其它废水经厂内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
(6)环境风险:建立厂区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事故状态下废水进入事故水池。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突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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