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了解,规划共分12章, 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至2035年 。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目标是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 。
同时,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注意到,在规划的第五章、第三节:协同推进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中提到:加快推进浙江宁海、长龙山、衢江和安徽绩溪、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展浙江磐安和安徽桐城、宁国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研究建立华东电网抽水蓄能市场化运行的成本分摊机制。加强新能源微电网、能源物联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等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绿色化能源变革。
规划所提到的5个在建项目,总装机容量高达7700MW。其中,装机规模最大的为三峡集团承建的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该项目工程静态总投资(不含送出工程投资)为86.40亿元(其中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静态投资3.10亿元),工程总投资为106.8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为“西电东送”提供配套服务,对稳固华东电网及长三角电网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据了解,抽水蓄能电站最重要的功能是安全保障,电站提供的调频、紧急事故备用、黑启动等辅助服务难以定量评估,因此并不适合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竞争。而在我国现有市场机制的情境下,单纯依靠电力市场获得的收益难以满足电站运行要求。
并且,随着“十三五”“十四五”期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不断增加,若不能及时建立有效的电价机制,到2030年,新增需公司疏导的电站运行费用高达290亿元,将对抽水蓄能电站健康运营和公司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影响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积极性。
所以,此次规划中提到的“建立华东电网抽水蓄能市场化运行的成本分摊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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