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关于深化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革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自2004年以来,河南省实施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及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对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促进发电侧价格体系合理形成曾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电煤价格高位运行,电力供求相对宽松,二者走势背离等导致的电价影响因素趋于复杂,缺乏弹性执行机制的“标杆价”很难适时适度地做出反应,煤电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通知指出,基准价按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此前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停止执行。此举意味着河南省实施15年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将退出历史舞台。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用户用电成本将呈现“三不变,一降低”: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水平不变,已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电价水平不变,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或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电价水平不变,按照“基准价+上下浮动”方式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电价水平有所降低。
在降电价减轻实体经济用电成本方面,2015-2018年,河南省先后实施了城乡用电同价、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取消和降低政府性基金等一系列措施,努力降低全省工商业目录电价。经测算,2018年底河南省工商业电价水平较2014年下降5.5分/千瓦时。(记者孙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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