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荧光灯、钠灯等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的公路隧道用照明灯具。隧道用其他灯具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882-1986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neq ISO 3745:1977)
GB 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EC 60598-1:1999,idt)
GB 7000.5-19%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idt IEC 598-2-3)
GB/T 9468-1999道路照明灯具光度测试
GB/T 9963-1998钢化玻璃
GB 10682-1989普通照明用管形荧光灯(neq IEC 81:1984)
GB/T 13259-1991高压钠灯泡(neq IEC 662:1987)
QB/T 1551-1992灯具油漆涂层
QB/T 1553-1992灯具瓦楞纸箱包装技术条件
QB/T 3741-1999灯具电镀、化学覆盖层
JTJ 026.1-1999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1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highway tunnel lighting luminaires
满足公路隧道照明特点、使车辆进出隧道并在隧道内行驶时,驾驶员能够识别各种情况的专用照明灯具。
3.2
反光器reflector
一个分配和控制光源光通量,让光投向公路隧道中需要光的地方的专用器具。
3.3
调光灯具luminaire with dimmer
能够根据用户需要调节灯具光源光通量及照度水平的公路隧道照明灯具。
3.4
非调光灯具luminaire without dimmer
不能根据用户需要调节灯具光源光通量及照度水平的公路隧道照明灯具。
3.5
逆光光带灯具backlighting luminaire
通过一个特殊的反光器将光束集中朝汽车前进方向投向路面,从而提高目标的背景亮度,使前方车辆或目标更容易辨认的隧道灯具。
4分类
4.1分类
4.1.1公路隧道照明灯具按采用光源可分为钠灯灯具、荧光灯灯具。
4.1.2公路隧道照明灯具按光源布置形式及反光器型式可分为对称光带灯具、非对称光带灯具、逆光光带灯具。
4.1.3公路隧道照明灯具按能否调光可分为调光灯具、非调光灯具。
4.2规格型号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按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光源采用荧光灯时,在额定电压的90%一110%的范围内应能正常启动和燃点,应配电子镇流器和熔断器。
5.1.3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内所有电器元件应采用防潮、无自爆、耐火或阻燃产品。
5.1.4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具有防眩特性。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配光性能应满足隧道照明要求,并应符合JTJ 026.1-1999第4章的要求。
5.2外观质量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表面应光滑,以防污物堆积和便于清洗;无损伤、变形、涂层剥落,玻璃罩应无气泡、明显划痕和裂纹等缺陷。
5.3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材料
5.3.1公路隧道照明灯具所采用的电线(缆)、光源和电器部件(如:镇流器、电容等)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
5.3.2插销、铰链、螺钉和其他外部构件应用不锈钢或其他耐腐蚀(耐废气、盐和隧道中烟雾的腐蚀)材料制成。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及其安装构件不应受混凝土的化学反应腐蚀。
5.3.3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密封件应耐温、耐老化和抵御隧道内的腐蚀性气体,并应方便更换。
5.4结构要求
5.4.1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结构应符合GB 7000.1-2002中第4章的有关规定。
5.4.2同一企业的相同型号的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5.4.3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坚固耐用,并能承受一定的机械应力、电动应力和热应力。
5.4.4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反光器应结构牢固,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清洗和拆装不变形;表面应进行抛光、氧化或镀膜处理。
5.4.5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便于灯具使用中的维护、便于更换光源和附件;宜采用前开门式。
5.4.6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安装方便,安装角度应能灵活调节。
5.4.7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有特设的导线出(入)口密封装置。
5.4.8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穿过硬质材料时应有保护措施,其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的要求应符合GB 7000.1-2002中第5章的有关规定。
5.4.9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内应有电源接线端子。灯具内部所有型号的螺纹接线端子、无螺纹接线端子(或电气连接件)的要求应符合GB 7000.1-2002中第14章和第15章的有关规定。
5.5性能要求
5.5.1耐腐蚀性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公路隧道照明灯具上的油漆部件,涂层应符合QB/T 1551-1992中Ⅱ类使用条件的要求;公路隧道照明灯具上的电镀或化学覆盖件,覆盖层应符合QB/T 3741-1999中Ⅲ类使用条件的要求。
5.5.2玻璃罩特性与透射比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配备一个耐温骤变、废气、烟雾和隧道内大气中含有的其他化学物质制成的玻璃罩,玻璃罩应由钢化玻璃组成,厚度应不小于5mm,耐高温,透射比应达到86%以上。
5.5.3电路连续性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光源采用钠灯时,在额定电压的92%一106%的范围内应能正常启动和燃点;应采用中心触点伸缩式灯头和低损耗型镇流器。当选用电感式镇流器时,应配有专用触发器,能够在短暂停电后80S内恢复启动灯泡重新发光;应有匹配的补偿电容,使功率因数不低于0.85;应配有熔断器,作短路保护。
5.5.4接地连续性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必须有良好接地措施,非带电金属应形成整体,要求应按GB 7000.1-2002中第6章的有关规定。安装时其接地装置与隧道照明系统接地干线相连。
5.5.5防触电保护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防触电保护应达到GB 7000.1-2002中第8章中的I类防触电保护的要求。
5.5.6防尘和防水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防尘和防水应达到GB 7000.1-2002中第9章的IP65级。
5.5.7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的要求按GB 7000.1-2002中第10章的规定。
5.5.8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隧道灯具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按GB 7000.1-2002中第11章的规定。
5.5.9耐久性和耐热性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耐久性和耐热性的要求按GB 7000.1-2002中第12章的规定。
5.5.10耐热、耐火和耐电痕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上绝缘材料制成的部件,其耐热、耐火和耐电痕的要求按GB 7000.1-2002中第13章的规定。
5.5.11灯具效率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效率应不低于70%。
5.5.12光度性能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提供符合GB/T 9468-1999中第7章规定的光度数据报告。
5.5.13噪声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噪声功率级不大于55dB(A)。
5.6寿命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光源的平均寿命应符合GB/T 13259-1991和GB 10682-1989中优质品的规定。
5.7工作条件
公路隧道照明钠灯灯具应在-40一+40℃条件下正常启动和燃点;公路隧道照明荧光灯灯具应在-10一+35℃条件下正常启动和燃点。
6试验方法
6.1结构试验
6.1.1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的试验应符合GB 7000.1-2002中第5章的有关规定。
6.1.2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内电源接线端子的试验应符合GB 7000.1-2002中第14章和第15章的有关规定。
6.2性能试验
6.2.1耐腐蚀性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上油漆部件涂层的试验应按QB/T 1551的要求进行;电镀或化学覆盖件的试验应按QB/T 3741的要求进行。
6.2.2玻璃罩特性与透射比
玻璃罩特性试验应按GB 7000.5-1996中6.5的要求进行;透射比试验应按GB/T 9963-1998中5.8的要求进行。
6.2.3电路连续性
电路连续性试验应按GB/T 13259-1991中6.5的要求进行。
6.2.4接地连续性
接地连续性试验应按GB 7000.1-2002中第6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6.2.5防触电保护
防触电保护试验应按GB 7000.1-2002中第8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6.2.6防尘和防水
防尘和防水试验应按GB 7000.1-2002中第9章的要求进行。
6.2.7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试验按GB 7000.1-2002中第10章的规定进行。
6.2.8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隧道灯具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试验按GB 7000.1-2002中第11章的规定进行。
6.2.9耐久性和耐热性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耐久性和耐热性的试验按GB 7000.1-2002中第12章的规定进行。
6.2.10耐热、耐火和耐电痕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上耐热、耐火和耐电痕的试验按GB 7000.1-2002中第13章的规定进行。
6.2.11灯具效率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效率测试方法按GB/T 9468-1999的有关规定进行。
6.2.12光度性能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光度性能试验应按GB/T 9468-1999的有关规定进行。
6.2.13噪声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的噪声测试应按GB/T 6882-1986的规定进行。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由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见表1:
7.2型式检验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产品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者老产品转产生产的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供需双方商定;
d)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e)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2型式检验每次随机抽样数为三套,抽样基数不少于50套。
7.2.3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规定的内容。
7.2.4型式检验时,当本标准规定的内容中,有任一项次检验不合格时,则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
8标志
8.1灯具上的标志
8.1.1灯具标志铭牌应牢固设置在灯具外壳明显位置处,标识应清晰,易于识别且不易随自然环境的变化而褪色脱落。
8.1.2灯具标志铭牌应有以下内容:
a)制造商名称;
b)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c)防尘防水等级的1P数字;
d)防触电保护类别;
e)额定电压及额定功率;
f)日期。
8.2包装标志
包装标记应有以下内容:
a)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b)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c)体积(长×宽×高);
d)净重与毛重;
e)应有防潮、小心轻放、易碎等标识。
9包装、运输与贮存
9.1包装
9.1.1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按QB/T 1553的规定包装,检验合格的产品装人塑料袋和含有减振材料
(如包装用硬质泡沫)的包装箱内,包装箱内应有以下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9.1.2产品合格证上应有以下内容:
a)制造商名称;
b)注册商标(如有的话);
c)检验员代码;
d)检验合格印章;
e)日期。
9.2运输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避免碰损,并防止日晒雨淋,接触腐蚀性气体及机械损伤。
9.3贮存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防火的库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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