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江西省“十三五”天然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月4日
江西省“十三五”天然气发展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由于尚未发现常规天然气资源,加上特殊的区域位置,江西成为全国最晚使用长输管道天然气的省份之一。江西自2010年开始用上长输管道天然气,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天然气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截至2015年底,全省天然气长输管道建成总里程达到2622公里;全省共有 85个县(市、区)用上天然气,其中49个用上长输管道天然气,36个用上通过槽车运入的液化天然气(LNG)和压缩天然气(CNG),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全部用上长输管道天然气。2015年,全省天然气利用总量为13.5亿立方米,其中长输管道天然气用量为12.1亿立方米。
一、取得的成效
天然气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江西段于2011年向江西供气。“十二五”期间,江西省常规天然气全部依靠外省调入,气源主要来自川气东送和西气东输二线两条国家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其余通过槽车从省外运入的LNG和CNG来自广东、福建、浙江等沿海省份的LNG接收站,新疆、河南等内陆省份的天然气液化工厂,以及邻省的CNG加气母站。
用气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2010-2015年,全省长输管道天然气利用总量分别为0.35亿立方米、2.48亿立方米、5.15亿立方米、7.64亿立方米、9.89亿立方米、12.1亿立方米。2015年,全省天然气利用总量达到13.5亿立方米。2015年天然气在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至2.7%,比2010年提高1.7个百分点。
用气城市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85个县(市、区)用上天然气(详见附表1),其中,23个县(市、区)使用川气东送天然气,18个县(市、区)使用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九江、新余、鹰潭、高安共8个县(市、区)实现双气源供应,36个县(市、区)使用通过槽车运入的LNG或CNG。“十二五”期间,新增52个县(市、区)使用天然气,其中新增40个县(市、区)使用长输管道天然气。
天然气管道主网架构筑成形。江西境内已建成中石化川气东送工程、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和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东段(吉安-福州)工程、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支线项目和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十二五”期间,全省天然气长输管道新增889公里。截至2015年底,全省天然气长输管道建成总里程达2622公里,其中,国家管道1413公里,省级管道1209公里。省内已形成十字架形国网、环鄱阳湖省网的输气管网。
汽车加气站项目建设取得进展。为加快推进车船使用天然气,我省先后出台了《江西省“十二五”压缩天然气(CNG)利用规划》和《江西省液化天然气(LNG)利用规划(2014-2020年)》。2011年我省建成第一座CNG加气母站,2013年建成第一座CNG汽车加气子站。截至2015年底,全省CNG加气母站建成10座、在建2座、开展前期工作2座,汽车加气站建成41座、在建11座、开展前期工作85座(详见附表2)。另外,6座船舶加气站已经启动前期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传统能源价格深度下跌制约天然气推广使用。2013年,国家实行天然气价格改革,由于我省通气时间晚、用气量小、存量气较少,用气价格相对偏高。2014-2015年,国家和我省多次调整气价政策,实现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并下调气价,我省非居民用气价格大幅下降。但随着国际国内油价、煤价连续大幅下跌,用户用气成本相对燃煤、燃油价格偏高,致使我省部分燃料成本占比高、产品附加值低的企业用气意愿不强,省内甚至出现“气改煤”、“气改油”逆替代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天然气的推广使用。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较慢。一是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较慢。截至2015年底,全省仍有51个县(市、区)没有用上长输管道天然气,且部分地区未建设城市天然气管网;二是地方对管道建设的愿望与管网公司的建设进度存在矛盾。天然气入赣后,有些偏远的地区虽有用气积极性,但用气量过小,投资回报少,造成天然气企业对投资建设长输管道向这些地区供气的积极性不高;三是汽车加气站建设进度较慢。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启动137座汽车加气站项目,但受用地、规划等条件制约,仅建成41座;四是船舶加气站前期工作几乎停滞。由于我国内河船舶加气相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不健全、不完善,船舶加气站前期工作处于几乎停滞状态。
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能力较弱。一是省级天然气管网尚未建成大型应急调峰储备设施,其中,省网一期工程围绕鄱阳湖建成环网,虽能实现管道储气,但储气量有限,无法达到国家要求,而省网二期工程均为单线管道,储气能力相对更为薄弱;二是城市应急调峰储备设施基础薄弱。目前,我省已用气城市中约三分之一未建设储气设施,另外三分之二已建有储气设施的城市,其储气能力与国家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据统计,全省城市储气设施能力700余万方,不足全省日均用气量的两日需求。同时,部分具备“双气源”供气条件的城市,由于保供责任意识不强,城市管网迟迟未能对接上游管网,造成无法实现“双气源”供气。
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问题进一步凸显。主要表现为管理队伍与监管责任不匹配、管理体制与安全监管不协调、职权配置与监管责任不匹配。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都没有成立专门的天然气管道保护执法机构,相关监管和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且缺乏油气专业人员,省内油气专业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也不足。随着天然气管道陆续建设投运,管道覆盖区域进一步扩大,管道保护问题愈发突出,给管道安全运行、周边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各地管道保护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加大。
总体来看,“十二五”前期我省天然气行业高速发展,“十二五”中后期虽然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油价煤价大幅下跌、入赣气价宽幅波动影响,天然气需求增速出现放缓,但仍保持高速增长,天然气行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为“十三五”时期天然气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江西天然气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一、从能源发展看,能源需求仍保持较快增长
“十三五”时期,在全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能源需求增速将普遍放缓的大环境下,江西经济发展及能源需求增速也将有所放缓。但江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人均用能、用气相对偏低,能源需求增长潜力依然巨大。未来一段时期内,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需求仍将维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速度较快增长。
二、从能源结构看,消费重心向清洁能源转移
“十三五”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我国能源发展方式将加快转变,全国用气需求仍将进一步提高。在国家“一挂双控”措施和省内相关政策的约束下,江西将实现能源更清洁、更高效的利用,能源消费增长的重心也将向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转移,天然气需求具有潜在增长空间。
三、从行业前景看,天然气发展具有三大优势
一是体制优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天然气入赣工程、加快江西天然气利用工作”重要能源战略决策和“四统一” (统一主体、统一网络、统一调配、统一价格)原则,有利于江西加强对入赣天然气资源的管理、调控、调配力度,是江西天然气发展的重要体制保障。
二是需求优势。由于江西用气时间较晚,2015年全省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仅2.7%,低于全国5.8%的平均水平,具有较大增长空间。随着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江西正在着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将积极推动天然气行业改革、理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势必加速扩大用气范围、拓展用户市场、提升天然气消费总量及其能源消费占比。
三是供应优势。未来一段时期内,国内产量和国外进口量逐步增加,全国天然气供应呈宽松态势。“十三五”期间,西气东输三线、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即新粤浙线工程)陆续建成投产,届时共有四条国家级长输管道途经江西,将为江西提供更多气源保障。加之,省内加快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探进度,天然气供应能力将得到增强,供应形势总体较为充裕。
与此同时,“十三五”期间,江西天然气行业发展仍面临煤炭、石油价格波动,以及天然气市场化体制机制不健全、定价机制难以及时反映市场变化、管道建设任务重、建设资金不足、投资回报低、保护压力大、应急调峰储气能力薄弱等因素制约,只有这些问题逐步化解,才能有力地促进全省天然气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落实国务院《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全省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以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为发展目标,构建安全可靠、保障有力、运行高效、协调发展的现代天然气产业体系,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统筹天然气供应和需求。以入赣天然气资源为基础、省内天然气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天然气项目建设时序,拓展天然气利用领域,提高天然气利用总量,保障天然气供应。
坚持整体布局与协调发展相结合。按照“四统一”原则,加强统筹规划,积极推进长输管道建设,完善管网互联互通架构,推进城市燃气管网等终端消费设备设施建设和改造,促进天然气上中下游协调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强监管相结合。跟踪国家天然气体制改革进程,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推进本省天然气改革工作,推动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监管,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管体系。
坚持确保安全和保障供应相结合。加强管道保护和行业安全指导督促工作力度,始终坚持以“确保安全”为首要任务、以“保障供应”为发展前提,协调处理好安全生产、市场需求、行业发展三者关系,做到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供应、保障供应的同时确保安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实现“气化江西、县县通气”,力争到2020年,长输管道天然气覆盖所有县(市、区)。
利用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天然气利用总量65亿立方米,占全省能源消费比重8%。
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目标:力争到2020年,形成以“三横一纵”国家输气管网和“环鄱阳湖”省级输气管网为主骨架的天然气输送网络,全省长输管道里程突破5000公里。
城市天然气设施建设目标:力争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建成天然气管网及其配套储气设施,全省汽车、船舶加气站总数分别达到430座和25座。
第三章 总体布局和任务
第一节 天然气设施总体布局
以入赣天然气资源为基础,确保天然气供给的稳定和安全。根据天然气市场及需求分布特点,依托国家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完善省内天然气设施,优化省级管线路由,输送能力满足市场需求并留有余量,统筹平衡省内天然气供需,实现全省统一调配。
以南昌为中心,形成“南北贯通、东西相连、多气源互补”的天然气管网和利用格局。以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三线和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为主供气源,以外省调入的液化天然气(LNG)为辅助气源,建设天然气储配设施,提高天然气管网调峰能力,缓解省内季节性供气压力,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气荒,切实保障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第二节 省级天然气管道
积极推进省级天然气管道建设,对接国家天然气长输管道和省内下游城市天然气管道(门站)。依托“环鄱阳湖”省级管网构建“北部双环网”,依托西二线、西三线和省级管网构建“南部双环网”,在宜黄、南丰等地实现省网一、二期工程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天然气输气网架,增强天然气调配和供应保障能力(规划建设的省级天然气管道项目,详见附表3)。
第三节 大型储配设施
一、地下储气库
依托樟树盐穴地质条件,规划建设1座地下储气库,与省级天然气长输管道相连,力争2020年储气能力达到2亿立方米。
二、大型LNG储配设施
规划建设5座大型LNG储配设施(详见附表4),具备条件的应与管网相连,力争2020年储气能力达到6000万立方米。
第四节 压缩天然气(CNG)加气母站
依托省内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的压缩天然气(CNG)加气母站,覆盖各设区市,近期保障天然气长输管道暂不覆盖的县(市、区)用气需求,远期逐步重点向母站周边城市的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子站供气,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压缩天然气(CNG)加气母站,总数达到15座(详见附表5)。
第五节 城镇天然气设施
一、城镇天然气管网和储备设施
规划期内,所有县(市、区)建成天然气管网并用上长输管道天然气,在确保安全建设的前提下,做到城网对接工程与长输管道同步实施、同步对接、同步供气;根据城镇地理位置及用气需求情况,主要考虑在管道近期不易到达且用气量较大的城镇,以及需要液化天然气(LNG)作为应急调峰储备气源的城镇,规划建设液化天然气(LNG)气化站;各县级以上城市必须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平均3天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能力,重点确保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交通运输条件好的城镇,其LNG储备设施也可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或集中异地储备等方式储备气源;运输条件差的城镇,必须加强自身LNG储备设施建设。
二、城市汽车加气站
“十三五”时期,积极推进汽车加气站项目建设。为防止汽车加气站“与民争气”,禁止建设串接在居民生活用气管网上的CNG标准站,严格控制CNG标准站建设。“十三五”期间,在南昌市适时开展试点CNG标准站建设,并因地制宜地推动LNG汽车加气站、L-CNG汽车加气站、CNG汽车加气子站建设。城市LNG汽车加气站应优先选择靠近国道、省道、城市车辆流向合理、出入方便,并与客运车站、公交停车场、物流中心、厂矿等LNG需求较集中的区域设置。至2020年底,全省城市范围内规划建设汽车加气站370座,其中LNG汽车加气站200座(详见附表6)。
三、高速公路LNG汽车加气站
结合全省高速公路及其服务区建设情况,原则上按每间隔150-200公里的服务区内设一对LNG汽车加气站,规划建设高速公路LNG汽车加气站30对(详见附表7)。
第六节 天然气船舶加气站
一、LNG船舶加气站
结合全省水上服务区建设和规划的情况,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规划建设25座LNG船舶加气站(详见附表8)。“十三五”初期在鄱阳湖水域和长江江西段开展LNG船舶加气站建设试点,待国家政策和技术规范明确后,在省内逐步有序推广。LNG船舶加气站应优先选择在水上服务区内建设,并符合各港《港口总体规划》和《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确定LNG船舶加气站的建站方式,如岸基式、独立趸船式、移动式等。在九江市长江沿线布置的湖口金砂湾LNG船舶加气站,以及樵舍、鄱阳等合适区域布置的LNG船舶加气站,充分依托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探索小型LNG运输船及罐式集装箱等方式,辐射我省“五河一湖”及长江江西段水域。在我省符合条件的区域,可规划建设水上LNG接收中转码头和LNG接收站,作为陆路LNG运输的补充,提高区域气源保障能力。
二、船舶LNG动力试点示范
结合全省交通水运发展情况,编制船舶LNG利用专业规划,开展LNG船舶内河运输试点示范,推动船用天然气技术及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十三五”期间,开展江西水运行业应用LNG发展研究工作,积极鼓励并有效推动新增和在营运船舶应用LNG动力系统,重点对河流湖泊水域内1000吨级以上的散货运输船、集装箱船、采砂船、运砂船等在营运船舶进行“柴油/LNG”双燃料动力改造或系统整体更新,重点以污染严重、能源消耗量大的工程船为突破口,通过工程船带动运输船,逐步推广LNG利用。研究解决工程船天然气应用的供气难题和动力更新难题,鼓励已有工程船进行“油改气”,新建工程船优先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积极支持水运行业应用LNG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第七节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十三五”期间,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支持发展带稳定热负荷的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探索和借鉴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工业园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努力提高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比重,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第八节 非常规天然气项目
江西页岩气资源丰富,为华东地区资源潜力较大省份。“十三五”期间,将对赣西北、萍乡-乐平、信江-抚州盆地、版石及其周缘盆地、上饶5个地区共14个区块的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进行勘探,其中,重点推进修武区块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页岩气区块详见附表9)。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充分发挥“省天然气管网建设工作推进小组”作用,扎实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继续争取和推动省、市、县三级建立健全管道保护执法队伍,充实管道保护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管道保护执法力量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做好日常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二、抓好行业管理
一是完善全省天然气规划体系。各设区市应根据本规划制定当地的天然气发展规划,省属天然气企业应根据本规划编制“十三五”省级天然气管道建设规划,确定建设时序,推动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抓好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本规划对我省天然气发展的引导和约束,原则上未列入本规划的天然气项目不得核准。三是建立完善保证民用气责任制。四是制定天然气需求管理和有序用气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天然气运行监测和需求侧管理,实行科学调度,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天然气用户科学用气、节约用气、合理用气,不断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优化天然气资源配置,努力实现供需平衡。
第二节 夯实基础设施
一、加大资源勘探
一是开展页岩气基础调查和资源评价,分层次逐步覆盖全省有可能成气的重点地区。二是加大修武盆地、南鄱阳盆地、丰城-高安地区、信江-抚州盆地、版石及其周缘盆地页岩气、致密气勘查力度,优选有利区,为争取新区块做准备。三是研究建立适合江西非常规天然气资源评价体系及勘探开发工艺流程,为非常规天然气资源的商业化开发奠定基础。
二、推动设施建设
一是以城市天然气设施为基础,利用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先行引导培育和开发天然气市场,逐步完善城市天然气和水上LNG基础设施,为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提供气源保障,加快城市天然气利用进程,积极推进水上船舶LNG清洁能源推广应用。二是支持项目单位采取租赁、划拨、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等多种方式,利用工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各种性质的土地建设加气站。三是支持城市天然气管网企业利用自身储备设施建设加气站。四是在保证安全、消防、环保等前提条件下,有序推进现有加油站改建油气合建站,支持新建油气合建站。五是鼓励天然气企业投资建设乡镇、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网,推动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使用天然气,具备条件的应对接天然气长输管道。六是鼓励用气量较大的城市,建设城市高压输气环网,提升供气保障和供应能力。
第三节 加强政策保障
一、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省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全社会用气。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建设基金对天然气设施项目扶持,加大资金投入。三是加强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鼓励实施煤改气工程。四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天然气下游领域。五是参照国家页岩气有关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我省页岩气具体扶持政策。六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根据我省页岩气工作开展情况,统筹资金支持我省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探。七是研究建立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促进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省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八是加强非常天然气信息沟通交流,协同推进相关工作。九是积极争取非常天然气勘探人才纳入我省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计划。
二、推动改革创新
一是密切跟踪和贯彻落实国家对天然气行业改革的新部署和新要求,积极推动纳入国家天然气交易中心,研究探索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和天然气大用户直供,鼓励天然气企业通过收购和合资等方式进入天然气发电领域并实现气、电一体化低成本运营等工作;二是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逐步放松非居民用气价格管制,加快完善省内天然气管输价格和城市燃气公司配气价格管理机制;三是积极支持和创新推动省内天然气交易平台建设;四是研究推动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
第四节 强化安全管理
一、加强安全管理
一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天然气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机制,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区域应当进行重点监测,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预案,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加强日常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应急响应快速、指挥保障有力、处置行动高效。二是天然气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场站管理、风险隐患排查、管道巡线员管理、安全检查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内部安全管控、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设施“三同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管道保护
一是研究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管道保护工作联动协调机制,企业与部门建立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出台管道保护工作指导意见。二是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参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的“江西省天然气推广使用及管道保护协调工作小组”,组织安监、***、质监、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建设、水利、林业、农业、铁路、国资等有关部门及管道企业,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研究解决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问题,促进政企协作配合。三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协调配合,防止危害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违法事件发生;四是规划部门做到统筹规划,避免天然气管网与高速公路、铁路、桥梁、城市、道路、工业园区及其他设施建设相冲突。
相关附件: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