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搜索

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1-04-05 18:04:50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网络

穗工信规字〔2020〕2号 市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医疗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汽车消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3日

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等文件要求,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汽车消费,制定本措施。   一、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   (一)降低新能源车购买成本。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加快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电动化。2020年12月31日前,新增5000个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运营车辆指标。对于新增巡游出租车购买纯电动高级车型的(含因跨年度提前更新而新增购买的),每辆车给予1万元综合性补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推动新能源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广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穗工信〔2018〕8号)主要任务的落实,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露天停车区域配置充电设施;加快推进现有公共停车场、产业园区等区域的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充电设施运行商加大现有住宅小区露天公共停车区域快速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开展电动汽车车电分离试点工作,切实降低新能源车购车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鼓励汽车加快更新换代   (一)加快老旧汽车置换和报废。   2020年12月31日前,对置换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的,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购买安全高效且技术先进的低油耗汽油车、节油效果明显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每辆给予6000元补助。对于2000年7月1日以来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油车提前一年及以上报废,并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安全高效且技术先进的低油耗汽油车、节油效果明显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或纯电动高级车型的,按标准(见附件)给予每辆车补助。(市商务局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配合)   (二)优化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2020年12月31日前,每月配置不少于1万个中小客车竞价指标。同时,放宽非本市籍居民参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的条件,在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取消医保审核要求。放宽大额投资企业的申请增量指标条件,在12月31日前参与摇号或竞价的,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10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业领域投资额度以及申请编码总数确定的标准,由5000万元、3亿元相应调减至3000万元、1亿元。(市交通运输局、医保局、***局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配合)   (三)支持广州市整车企业让利于民。2020年12月31日前,鼓励广州市整车制造企业支持消费者参加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对车企补贴消费者竞价费用达到1万元/每辆车的,市财政相应给予整车制造企业5000元/每辆车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   三、营造汽车消费环境   (一)便利购车登记。利用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电子化契机,推动汽车注册登记和车辆购置税信息网上审核。利用广东税务手机版、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办税方式,在更多品牌汽车销售企业(4S店)推行申报缴税“网上办”,实现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车辆登记上牌无缝对接的“零跑动”办理。(市***局、广州市税务局负责)   (二)创新汽车销售模式。支持汽车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创新汽车销售模式,用户足不出门即可实现销售下订、保养预约、年检代办、违章代缴等全程“零接触”购车体验,引导汽车电商企业建立有效的电子商务经营模式,推进线上与线下渠道关联销售。(市商务局负责)   (三)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鼓励各类资本在我市发展设立汽车金融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购买新车交易信贷支持力度,针对购买新车贷款业务降低信贷门槛、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保险机构针对购买新车交易特点探索推进汽车交易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鼓励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与本地整车制造企业合作,降低购买新车消费贷款利率。(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本措施有效期内,此前市有关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附件:老旧汽油车报废购车补助标准

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上一篇: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篇: 最高1600万 江西南昌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奖励政策

相关文章

农林生物质发电迎来新规:环保不达标,补贴要核减
日前,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 关键字:农林生物质发电 可再生能源 电价附加。
农林生物质发电迎来新规:环保不达标,补贴要核减2021-04-051
31城73.4亿元!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清洁取暖试点资金
近日,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73.4亿元。其中,河北省13.6亿元,山西省16.2亿元,山东省18亿元,河南省14亿元,陕西省11... 关键字:财政部 清洁取暖 试点资金。
31城73.4亿元!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清洁取暖试点资金2021-04-052
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的通知
... 关键字:湖南 秸秆 产业化。
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的通知2021-04-050
青海省对“新能源+储能”项目给予0.1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
1月18日,青海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积极推进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实行... 关键字:青海省 新能源 储能产业。
青海省对“新能源+储能”项目给予0.1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2021-04-050
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我委在前期征集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有关意见基础上,修改形成了《金华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键字:金华市 氢能 燃料电池汽车。
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1-04-050
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求《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已经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 关键字:来宾市 秸秆 综合利用。
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求《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2021-04-05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