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北京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指出,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下调0.1元/立方米。
具体来看,城六区供暖、制冷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2.5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气调整为3.06元/立方米;其他区域供暖、制冷用气调整为2.26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气调整为2.82元/立方米。全市发电用气调整为2.41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气)调整为2.36元/立方米。
记者了解到,这是继2015年非居民销售气价降低0.7元后北京市第二次降低非居民销售气价,按2016年非居民用户全年用气量计算,两次共约降低企业年用气成本110.9亿元。
此前,8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将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合每立方米降低0.1元。国家发改委同时指出,要尽快落实降价措施,基准门站价格调整后,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各省(区、市)的门站价格原则上要同步等额降低。
业内人士认为,北京市发改委本次下调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是为了落实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通过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位。(记者 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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